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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里 车玻璃被砸皮包被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9日04:47 山西新闻网
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本报11月8日热线消息(记者 宋俊峰)“包里除了现金和证件等,还有价值约20万元货物的提货单。”11月5日18时30分许,市民赵女士把车停在长风街和信摩尔商场的收费停车场,没想到,半个小时后,爱车竟然被砸,放在车内的皮包也不见了。

  赵女士说,停车场上有两名保安在巡逻,“我想,反正停车场收费3元,也有保安看着,就把皮包放在车里了。”半小时后,她出来看见自己车的车窗被砸,皮包不翼而飞。因为皮包里有交城县金兰化工有限公司的提货单,赵女士非常着急。没有提货单,供货方要求赵女士的公司再抵押20万元的款项。据悉,赵女士停车的停车场是归和信摩尔商场所有。目前,民警已经介入调查此事。

  据110指挥中心有关人士介绍,最近,砸烂汽车盗取财物的案件时有发生,当日16时30分许,在迎泽大街和解放南路交叉口处,等红灯的一辆越野车的副驾驶车门被拉开,座位上的包被一骑摩托车的男子拿走。他们提醒广大市民,切勿把贵重物品留在车内,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律师说法:

  山西民权律师事务所的周律师表示,既然车主交了3元费用,商场保安就应该尽到保护汽车安全的责任。车窗都被砸了,说明保安没有尽到保障车辆安全的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条款规定,车主的损失应该由停车场所属单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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