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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待遇面谈”馅饼还是陷阱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9日08:59 台海网

  台海网11月9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谢嘉晟)从明年1月1日起,用工企业招聘信息上出现“待遇面谈”将被定性为违规。昨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并即将实施的《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对这一司空见惯的企业模糊招工用语给予了明确。

  劳动部此举意在避免务工者因为盲目应聘而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但从记者的调查来看,“待遇面谈”的取消,仍然难以改变务工者在供需市场中的劣势地位。

  “面谈”空间不能低于最低标准

  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昨日公布的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企业招工广告中常用的 “待遇面谈”用语首度遭到明令禁止。从媒体分析的原因来看,劳动部此举意在让务工者在求职过程中,就能了解到用工企业的薪酬待遇,避免因为盲目应聘而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昨日,记者从厦门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了解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这一用工新政尚未传达到厦门监管部门。不过,厦门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的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厦门有限制最低的工资标准,“待遇面谈”的弹性空间也不能低于这个标准。

  有人喜欢“面谈”,有人反对

  在昨日的厦门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供需见面大厅,记者留意了一下大厅四周摊位用工企业的招聘信息,至少有1/3的用工企业在涉及到薪酬问题上,都用了“待遇面谈”字眼。

  一些用工企业在招工信息上即便不提 “待遇面谈”,但多数企业体现的薪酬标准是,基本工资+奖金+工作量,而奖金和工作量标准同样未予明确,这意味着,用工企业开出的工资条件同样是个悬而未决的数字。

  事实上,对于“待遇面谈”是否应列为禁令,多数务工者并不引以为然。一位来厦门已有多年的务工者告诉记者,他已不只到一家企业务过工,用工企业招聘信息上体现的“待遇”标准有时并不准确,进入企业后才发现,企业能够解决的“待遇”问题并不是那么回事。

  一部分接受采访的用工者则倾向于“待遇面谈”,这部分用工者认为,有时候企业能够提供的工资标准与务工者的心里预期并不一致,需要通过“面谈”才能达成一致。

  不过,也有务工者把“待遇面谈”认定为企业设下的“套”,这部分务工者表示,企业对于一些工资标准弹性较大的工种喜欢用“待遇面谈”,这可能可以最大限度地控制成本。

  “待遇面谈”有利谁关键看供需

  企业如何看待“待遇面谈”呢?昨在厦门劳动就业中心招工的联翔工业人事主管表示,要招进来的业务员将被派往不同的区域,而公司对不同区域的业务员的薪酬标准是不一样的,这就需要“面谈待遇”。

  另一家企业的人事主管则认为,现在招工比较难,信息设置为“待遇面谈”,有时是担心设置的标准太低,在收集资料这一关上就把需要的人才拒之门外。

  厦门一家大型外资企业的人事主管指出,“待遇面谈”是否能真正体现务工者的价值,关键还在于市场的供需关系。如果职业的技术门槛不高,找工作的人多了,务工者就只有被挑选的份;如果技术门槛较高,适合企业的务工者本来就有限,那么这种情况下,物以稀为贵,“待遇面谈”对务工者就比较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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