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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百万只为“泡吧”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9日09:15 无锡日报

  24岁的吴某本是上进有为的青年,在担任公司仓库主任期间,禁不起物质诱惑,与他人合作盗卖公司产品材料。昨据开发区检察院证实:吴某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提起公诉。

  经查,2005年初,吴某进入一家外资公司,因踏实肯干,次年即被提拔为仓库主任,全面负责公司不良品退运工作。经常给仓库运货的一家物流公司驾驶员薛某,逐渐与吴交上朋友。一次,薛某向吴某抱怨没钱用,并提出有的仓库管理员拿纸箱、不良品出去卖,还说自己认识收购废品的人,大家可以“赚点外快”。吴某没有考虑后果,正好当时在外面又欠了1000元,就点头同意了。2006年2月,吴某和薛某趁周末加班,到仓库拿了两箱产品材料,卖到赵某的废品收购站。吴某第一次“越轨”,分到了1000元。初尝“甜头”的吴某很快又有了第二次、第三次,并由薛某联系,渐渐和赵某的废品收购站建立长期“关系”。

  跟着薛某等朋友一起,吴某迷上了泡吧,沉醉在灯红酒绿中。“玩得疯的时候一周要去四五次,每次消费都要五六百元甚至上千元。外面诱惑太大了,那时候被欲望冲昏了头脑,没钱就想办法从仓库拿东西出去卖。”吴某的“手笔”越来越大,从刚开始一次偷拿两箱货,到后来一次五六箱、七八箱。

  2007年3月,公安机关在新区一处路段盘查时,查获了正在搬运赃物的赵某,赵某交代出多次从薛某处收购此类物品的犯罪事实。薛某随之被抓获,并交代出同案犯吴某,吴也落入法网。

  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自2006年2月至10月间,吴某利用其担任仓库主任的职务便利,伙同薛某多次将总价值120余万元的产品材料偷运出仓库,销赃给赵某,得款32万余元,吴某从中分得赃款9万余元。(小王)新闻线索提供者:师夏、崔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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