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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多少,全凭一张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9日09:15 无锡日报

  日前,家住宜兴市宜城街道的张先生家中热水器坏了,他按照门缝小广告上的号码,拨通了一家维修公司的电话。没过多久,一名维修人员来了。检查后,告诉张先生是热水器上的电脑板坏了,须更换,维修费用为150元。让张先生纳闷的是,上一次出现同样的毛病,且换了同一牌子的零部件,另一家维修公司收了他200元,还加收上门服务费50元。

  费用多少全凭维修人员一张嘴说了算,到底有没有统一的明码标价呢?据了解,其实早在2006年1月1日起,国家发改委发布实施的《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中就明确要求,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明码标价,并公示其他相关事项,明码标价内容包括检查费、修理费、上门服务费,以及零部件的品名、产地、规格、计价单位、零售价格等,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在实际生活中,为何一些家电维修点还是随口喊价呢?

  记者先后与工商、物价等部门取得联系。得知,虽然国家对家电维修做出了明码标价的规定,但没有要求强制执行,也没有出台相应处罚措施,因此很多维修店没有按照规定来执行。对于“明码标价”的规定,一名家电维修店老板认为“根本不可能”,“一台家电的零部件成千上万,如果一一标价,岂不是要贴得满墙都是?”他表示,家电维修收费从来都是他报价对方还价,大家认为满意就成交。

  家电过了保修期,出现问题不可能都找售后服务部来解决。然而,一些维修公司收费的随意性,让不少消费者感到很是不解。其实,这样的情况在家政服务中也是屡见不鲜:通一次下水道,用不到几分钟就要30元;拆开卫生间的天花板,不管是否修理都要收80元人工费……消费者提出质疑,却被告知这是“业内行规”。张先生表示,对于这些问题,希望有关部门也来管一管,让消费者真正能够“明明白白”消费。 (一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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