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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福利证”首次发放 孤儿生活有了保障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9日10:12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南昌11月9日消息(记者胡啸 实习记者沈未兰 通讯员胡晓鹏)日前,萍乡市民政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发放使用“儿童福利证”的通知》,并向全市3572名孤残儿童免费发放“儿童福利证”。至此,该市未成年孤儿和事实孤儿正式拥有了自己的“身份证”。 据悉,此次发放对象为0至18岁孤儿和查找不到父母的儿童以及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每个“儿童福利证”都有一个证件编号,采用实名制,不得涂改、转借他人。该证不仅是孤儿享受政府救助的凭证,还用来记录持证人的基本情况及其成长期间享受国家和当地在生活、教育、医疗、就业、住房等方面救助和优惠政策的情况。县级民政部门负责进行情况核实和登记后,对符合条件的儿童发放“儿童福利证”并备案。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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