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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通知书寄送违建码头老板 老板转眼不见踪影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9日10:28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本报11月1日的报道《擅自扩建码头填埋泄洪河道三十余米》刊登后,码头老板吴某在电话中向记者承诺,码头停建,并补办相关手续。然而,11月6日记者与浦口区水政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再次来到该码头时,却发现码头已经基本完工。原本约好和执法人员见面,并答应接受处罚通知单的吴某也不见了踪影。

  报道见报后,浦口区水政监察大队副大队长郜升明,曾多次致电违建码头老板吴某,希望见面商谈违建码头拆除事宜。每次,吴某都称可以,并称码头手续正在办理之中。然而,直到11月5日都未能见到吴某本人。当日下午,郜升明当着记者的面,用电话和吴某再次约定,11月6日上午,执法人员到宏运码头和其见面,递交处罚决定书,吴某也答应到场。

  11月6日上午,记者与郜升明以及其他执法人员如期来到宏运码头。然而,码头工作人员告诉执法人员,吴某不在南京,已经去了武汉。随后,郜升明多次拨通吴某手机,都被挂断。在现场,记者发现当初刚扎好钢筋笼的码头已经浇筑好水泥,码头已经基本完工。执法人员介绍,他们这是口头上答应停工,暗地里施工。

  郜升明告诉记者,按照法律程序,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送到本人手中,现在吴某不在,水政监察大队只好通过邮局,把处罚决定书寄送给吴某。按照规定,处罚决定书寄出之后,吴某如在规定时间内不申请复议,就视同认可处罚。到期后,如不自行拆除违建码头,水政监察大队将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拆除。收藏此页 | 打印此稿 | 关闭窗口

  【来源:南京日报 作者:陈忠胜 编辑:龚黎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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