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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二次报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9日14:25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11月9日消息(记者黎政祥 实习记者刘振 通讯员吴桂春)北京市延庆县卫生局发布消息,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今年住院门诊发生的费用经过一次报销后,还可以进行二次报销。根据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落实2007年北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增筹资补助标准工作的通知》精神,北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水平在原来每人100元的基础上,人均新增80元。为了完善我县农村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县政府特制定了《延庆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二次补偿实施方案》,对参合农民实施二次报销。

  二次报销的补偿范围包括:2007年已经享受一次报销的参合农民;因特殊情况(如外地打工、走亲访友等)未按规定在定点医院就诊发生医疗费的参合农民。2006年发生的费用不享受二次报销。二次补偿分几个标准,经过第一次报销后的剩余可报费用在3万元以上的,可报60%。二次补偿的封顶线为6万元。

  据了解,2007年北京市延庆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达到19.3万人,参合率达到92.9%。从2004年1月到2007年10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共为21039人报销医药费用3778万多元,人均报销1795元,562人报销额超过1万元,53人报销额达到3万元、11人达到5万元、2人达到6万元。2008年,北京市延庆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还将维持在90%以上,人均筹资水平将达到320元(其中市财政135元、县财政150元、个人35元)。

  另外,2008年县政府针对参合人员将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包括对住院患者减收押金,实行出院即报制度,门诊费用降到1000元起报,年度报销封顶线提高到12万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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