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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笔10万元赔偿金拿到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9日15:28 新民晚报

  千里迢迢来沪打工,孰料由于工伤致残,使得原本就陷入窘境的家庭雪上加霜。由于获得的赔偿解决不了家中的困难,无奈之下,王先生把希望寄托于法院。青浦区法院受理这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后,法官顾月华千方百计耐心调解,终使王先生获得了一笔赔偿费,解了燃眉之急。

  打工落下残疾

  家住云南偏僻山乡的王先生正值壮年,为了给贫困的家庭增添一份收入,他离开身怀六甲的妻子,千里迢迢只身一人来到上海打工。由于文化水平不高,找不到合适的工作,他只能到工地上以打临工为生。2000年,他来到青浦区白鹤镇一构件制品有限公司做小工。

  2003年12月31日上午9时,王到青浦区赵巷镇方家窑一工地去做水泥管制品。当他开动机器时,机器轮上的齿轮缠住了他的裤管,将他的双腿及右手都绞入了机器中。王当场昏倒在血泊中,虽经医院全力抢救保住了性命,但已经丧失了最基本的生活能力。

  懵懂按下手印

  王的妻子得知丈夫出事后,赶到上海。2004年1月20日,在支付医疗费后没有来探望过王的构件制品有限公司黄老板,出现在王的病房中。

  黄从公文包中拿出一份协议,上面写着甲方黄先生一次性赔偿乙方王先生人民币17万元,其中7万元是甲方在乙方治疗期间所付的治疗费、护理费、生活费等,剩余10万元是伤残补偿金及今后的生活补助等费用,并且从签订协议之日起,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要求赔偿的权利。

  因缺乏法律意识,王的妻子及弟弟在协议上签了字,昏迷中的王也被妻子拉着手按了手印。黄在3天后将10万元现金交到了王的手上。

  再度追讨赔款

  王与妻子踏上了回程之路。在火车站,安顿好王先生后,黄老板拿出1.5万元给王,说是自己的一点心意,王十分感动。

  王回到家中后,所有人对他的遭遇深表痛惜,都认为黄老板赔偿得太少了。王已无法工作,一家重担都落在了老父和妻子身上。王决定再要求黄老板赔偿一笔钱,这样也可以减轻一些家里的负担。2005年1月、7月,他分两次给黄寄去了赔偿请求书,但都没有回音。

  万般无奈之下,王向青浦区法院提起诉讼,将黄老板告上法庭。

  法官主张调解

  在庭审前,法院收到了司法机关对王伤势的鉴定书:右肱骨、双股骨、右胫腓骨、左尺骨近端、T12骨折伴截瘫,分别为一级伤残、十级伤残,今后需依赖他人生活。

  在开庭审理时,黄老板称王受伤是他私自开动机器所致,双方是在自愿情况下达成的协议,王的起诉已超过了民法规定的诉讼实效。

  考虑到诉讼时效及原被告双方达成的协议,若要判决,顾月华担心原告胜诉率较小,所以她在第一次庭审后主张调解,于情于理,这是为原告争取最大利益的方法了。

  顾月华不厌其烦地分析案情,终于使双方达成新的赔偿调解协议,由被告再一次性赔偿原告人民币10万元。当王的妻子拿到这份协议时,激动得痛哭流涕:“感谢顾法官,感谢法院为我们争取权益。”

  通讯员夏芸本报记者江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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