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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外”工人担心受伤得不到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0日00:07 大连晚报

  普兰店市一家服装厂11名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人在乘坐班车上班途中遭遇车祸,全部不同程度受伤

  “编外”工人担心受伤得不到赔偿

  本报讯 “我们11个人坐班车出了车祸,医院说因为欠了几万元医药费,已经停药好几天了。”近日,在普兰店市杨树房镇一家服装厂上班的王女士向本报反映,由于他们跟工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不知道医药费和误工费该由谁承担。

  乘坐班车时遭遇车祸

  王女士告诉记者,10月25日早上7时多,他们11名工人乘坐单位的班车上班途中,因为雾大加上车速快,发生了交通事故,驾驶员经抢救无效死亡,11名员工不同程度受伤。“重一点的腿骨折了,眼睛看不到东西,轻一点的门牙磕掉了,身上有伤。”王女士告诉记者,住院后厂子只给他们交了1万多元钱,此后就表示,单位没钱了,随后几天他们被陆续停了药。“我现在头还迷糊。”王女士说。

  在记者的追问下,王女士和其他伤者道出他们的担忧,原来,这些工人没有与工厂签订劳动合同,他们怕出事以后厂子将他们开除,更担心这笔医疗赔偿没了着落,他们还担心现在草草出院,将来会落下后遗症。

  厂方已和7名工人签了协议

  随后,记者联系到该服装厂负责人陈女士。陈女士表示,工厂目前确实没有多余的资金用来支付医药费,但这并不影响对伤者的治疗。陈女士说,她已两次交了共计1.4万元的药费,10月29日,两名伤不重的工人自行出院,医院表示,除了两名伤较重的工人需要继续治疗外,另外7人也可以出院,厂方和这7名工人签了协议,他们表示愿意出院。

  “虽然我们欠了医院5万多元的医药费,但是我给医院打了欠条,让他们先为伤者治疗,等保险理赔下来,就把钱还给医院。”陈女士说,现在工人要求得到赔偿,但她认为必须等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以后,再确定由对方保险公司还是由自己负责赔偿。

  律师支招可先申报工伤

  就此问题,辽宁大东律师事务所的王崇旭律师表示,这种情况首先要做的就是工伤申报。王律师认为,上班途中发生车祸应该属于工伤范围,只有认定工伤后,伤者才能得到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即误工费)以及住院伙食补助,如果伤势较重需要护理还可以申请补偿护理费,如果经过伤残鉴定构成伤残的,还可以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用人单位参加保险了,这些补偿由保险公司承担,如没参加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承担。

  另外,王律师提醒伤者,申请认定过程需要在事发30天内由用人单位申报,如用人单位不申报,当事人也可以在一年内自己申报,但前提条件是需要提供劳动合同。

  律师说,像王女士这样没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并不影响事实关系认定,只要伤者可以提供工资单、工作服之类能体现劳资关系的材料,到劳动仲裁部门认定劳资关系后即可申报,另外,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可根据责任大小,进行人身损害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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