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受辱怕张扬 父母欲8万元私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0日06:15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 时新)“那个妹儿才15岁,她的老板都40多岁了,怎么会发生那种事情啊?”连日来,璧山县八塘镇盛传一皮鞋作坊老板侮辱了女工,坊间纷纷议论。

  传闻15岁女工受辱

  当地人吕胜(化名)说:“那个受辱的女工才15岁左右,叫小丽(化名)。10月29日晚,小丽一个人家里睡觉,喝得脸上通红的张癸来到小丽的住处,后来就发生了那件事。”10月30日下午,事情传开了。当晚,小丽的亲人找到老板,提出了“10万元私了”的要求,而张却只愿意出2万元。

  11月9日下午,记者来到张癸的作坊,问起工人们是否知道小丽的事,工人们则笑而不答。在该作坊三楼,一名中年妇女一听记者问小丽的事,便说:“没有的事,如果是强奸,那个女儿怎么不喊?”记者问她的身份时,对方称:“我也是打临工的,我不是老板娘!”

  老板叫我不要喊

  11月9日晚上,记者在一个偏僻的小山村找到了小丽,听她回忆了当晚发生的一幕:“那天晚上我已经睡了。有个人在敲门,敲了好久,还叫我开门,我打开了,他就把我抱到了床上……”小丽说,张癸抱着她时说:“不准喊,喊了,我们两个都完了!”

  小丽的母亲说,听到女儿出事后,她和丈夫害怕毁了女儿名声,他们起初与张癸谈过“解决办法”。“刚开始我们提了七八万,但对方只拿两万……现在老板根本不谈了。”小丽的母亲说,9日当天,小丽的爸爸到妇联和公安局递交了材料。

  警方:不便透露律师:私了不可取

  八塘镇派出所称,警方目前已经介入调查,妇联也打过电话到派出所询问案件进展,但目前还不便介绍情况。

  重庆某律师事务所周律师针对此案分析说,私了是不可取的,既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也不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周律师提醒,刑事案件的受害人,既可报案,也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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