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偷运野生巨蜥被判入狱十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1日00:14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 眼红同乡打工赚钱,吴某竟将偷运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孟加拉巨蜥作为发财之道。日前,他被松江法院以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40岁的吴某小学毕业后一直在家务农。但看着外出打工的同乡一个个赚大钱回来,吴某心动了。2004年,吴某带着妻子来到上海,经营一家小卖部,日子过得还不错。去年6月下旬,吴某从一个老乡处听到一条“发财”消息:老乡从安徽运来野生蜥蜴,以35元一斤卖给他,转手至少可卖50多元一斤。吴某觉得这是个赚钱的好机会,于是就从老乡那里收购了一条。同年7月3日,他拿着“大家伙”到一干货店老板处出售,但老板认为该蜥蜴太大,不好卖,就没有收购。吴某在返家途中因形迹可疑被社保人员当场查获。

  经鉴定,这条野生巨蜥长95厘米,重4公斤,是孟加拉巨蜥,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作者:包璐影;陆晓晴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走进城市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