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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超载30%将不享受优惠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1日02:00 武汉晚报
万勤 聂细锦 本报讯(记者 万勤 通讯员 聂细锦)昨日记者从高管部门获悉,从今日(11日)起,全省高速公路绿色通道经过的车辆,超载30%除了按照规定接受高管部门处罚外,将不再享受优惠。 据了解,根据国家四部委下发的通知要求,我省高速公路一直实行绿色通道优惠政策,即当地车辆所载的农副产品及蔬菜等一直享受不交纳过路费的优惠,但是由于一些载有农副产品的车辆为了追求利润,经常超载,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根据有关部门通知,从11日起,如果走绿色通道的车辆超载30%,收费站将按照原价收取过路费用,超载30%以下的车辆则可继续享受优惠政策。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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