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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心填错账号汇给别人1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1日04:50 深圳特区报

  粗心填错账号汇给别人1万元

  邮政方称款项已被取走,律师称应由邮政方向第三方追回款项

  本报记者张舜

  核心提示

  由于自己粗心大意填错汇款单,魏先生在某邮政网点办理现金汇款时把1万元汇到他人账户上。事隔数日后魏先生才发现汇款出错,他先后与邮政方面进行多次交涉,对方均表示账户已经冻结,将尽快查明。但是,9日下午魏先生又被告知款项已被第三方取走。

  填他人账号汇去1万元

  11月9日,在坪山工作的魏先生致电本报反映,今年9月25日他到坪山石井的邮政网点给家人汇款1万元,但是四天之后,家人表示汇款仍未到账。9月30日,魏先生来到市邮政局龙岗分局坪山支局咨询汇款情况,经过查询,竟发现原来准备汇至河南省正阳县的1万元汇到了江西某人账户里。魏先生告诉记者,他向邮政局反映汇款出错后,邮政局一工作人员表示会冻结此账户,并尽快答复魏先生。“可是40天过去了,他们一直没有给我消息。”11月9日上午,着急的魏先生再次来到坪山支局,进行第四次交涉。

  魏先生说,知道汇款出问题后,他才猛然发现出错的原因。魏先生向记者讲了当时的情形:他在邮局柜台办理业务时,按照家人发来的手机短信把汇款账号写在一张纸上,然后填写汇款单,然而这张他在柜台上随手拿来的草纸上面还有另一个账号,是此前别人写下的,魏先生却把这个账号错搬上了自己的汇款单。

  邮政方称款项已被取走

  魏先生表示,在几次交涉中,坪山支局的工作人员表示已经冻结对方账户进行调查,会尽快答复魏先生。见迟迟未能解决此事,魏先生于9日上午再次来到该支局并找到了相关负责人,其中一名姓张的班长明确地说,支局领导经过讨论,表示无能为力,错汇的款项无法追回,建议魏先生联系收款方解决此事。经过再三争取,魏先生只能要到对方的姓名。他说,工作人员表示已经冻结对方账号,若半年后没有解决账号会自动解冻。

  9日上午11时许,记者与张班长取得联系,张班长表示所长不在,她不方便回答记者的问题。随后,记者拨打深圳市邮政局11185客服热线咨询,2003号话务员表示,如果填错的账号不存在或款项未打进该账号,客户可以取回该笔款项,但是汇款时若款项已经进入别人账号就无法追回了。她说,为了做好客户资料保密工作,她们不能提供对方的联系方式。此外,2012号话务员表示,现金汇款一切以账号为准,转入他人账号后不能追回,因此填写汇款单时要仔细认真。

  当日下午,魏先生接到了支局有关人员的电话后发现情况又出现了变化。对方表示早在9月27日那一天,款项已被取走,账户中仅剩7元左右。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会联系对方当地邮政局,并已查出第三方当事人的联系方式,但是目前不方便透露,他们会在下星期把有关情况反馈给魏先生。

  律师:邮政方应向第三方追回款项

  遇上这种事到底该怎么办呢?记者采访了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丁启律师。丁律师表示,根据魏先生所反映的情况看来,邮政方在魏先生汇款出错一事的处理上,其从开始数次回应的“冻结账户”到后来所说的“款项早在9月27日被取走”,前后说法不一,因此邮政局方面的补救措施存在一定问题。汇款要以账号为准,魏先生的疏忽大意导致汇款出错一事的发生,但作为专业单位,邮政方若在操作时严格审查收款人名称、账号等资料是否相符,也能避免客户汇款出错的发生。

  丁律师认为,若款项已被取走属实,该事件中还存在另一个法律关系,即第三方“不当得利”,第三方应当把该笔款项返还邮政局。由于魏先生与第三方没有直接关系,因此应由邮政方向第三方追回该笔款项,建议魏先生先采取与邮政局协商的方式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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