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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车100米被收取11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2日02:26 新闻晨报

  □记者罗剑华

  晨报讯好不容易在晚高峰时拦到一辆出租车,还没坐稳,出租车便在驶出100米后停在路边。“到了,11元!”面对司机的付款提示,乘客徐小姐感到郁闷:这也叫规范服务?

  上周二傍晚6时许,为了到昌平路的朋友家做客,徐小姐和男友从静安寺附近出发,边向北面步行边留意空载的出租车。“大概6点半左右,也不知道走到哪儿了,总算拦到一辆悬挂‘沪BX’车牌的出租车,立即上车报了地址,请司机送到目的地。”徐小姐回忆,那名司机问清目的地后,迅速翻下计价器,同时说了一句“路老近的”,便开车向前。约莫过了一条横马路,出租车靠边停了下来,司机告诉徐小姐目的地到了,然后顺手翻起计价器,要徐小姐按起步价付11元。

  “我看了计价器打出的单子,只开了0.1公里。也就是说,这段步行只要两三分钟的路,司机竟要我们支付相当于3公里的费用。”徐小姐和男友当场跟司机发生了争执。对方表示,他按规定使用计价器,且没有绕道,收11元完全符合规定。司机甚至提出,如徐小姐认为乘100米的距离不值11元,他可以载着她和其男友在马路上开足3公里。最终,徐小姐一方作出退让,全额支付了车费后,拿回了那张距离只有0.1公里的乘车发票。

  知道目的地就在眼前,出租车司机可以不提醒乘客就开车收费吗?徐小姐认为,司机表面上在进行规范服务,但作为司机理应知道乘客要求送抵的目的地根本没必要搭乘出租车,而应当给予适当的提醒。在徐小姐看来,该司机的行为有欺客之嫌。

  事后,徐小姐根据发票上的提示,向出租车所属公司进行投诉。出租车公司听完叙述后表示,被投诉的司机在整个客运服务过程中,没有违反任何一条客运管理的行业规定。因此,该公司只能对该司机的服务态度进行适当的提醒,而无法进行处罚。

  经了解,市城市交通管理局曾规定,发生以下几种情况时乘客可以拒付车费:不使用计价器;不出具当差业务发票;司机在营运途中吸烟;拒绝使用上海公共交通乘车卡(乘车卡故障除外);不按乘客要求开启空调;出租车在起步费里程内发生故障,无法完成运送服务的,乘客可拒付车费,超过起步费里程的,免起步费。此外,乘客对故意绕道、拒载、多收费的情况,也可以获得管理部门的维权帮助……综合以上所有的规定,都没有对类似“载客百米”的超短途服务有过限制。

  “发生这种事确实很尴尬,我们行业里的确没有乘100米不可以收费的规定。”记者日前与那辆悬挂“沪BX”车牌的出租车所在公司进行联络,一名管理人员坦率地表示,如果驾驶员存在绕道、吸烟、计价器故障等明显触犯行业、企业营运规定的,他们的管理措施会相对容易。该司机接待徐小姐的过程中,虽然没有上述情节,但其行为显然反映了司机个人的职业道德较差。遗憾的是,由于对方系个体出租车司机,由于历史原因,出租车公司只是接受挂靠的管理方,对其行为的约束力有限。该管理人员表示,对这次纠纷,只能由公司出面向徐小姐赔礼道歉,以争取乘客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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