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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桥翻车溺死同伴 肇事司机获刑一年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2日03:41 东方早报
早报讯驾车过桥时,车翻入河中,致使副驾驶座上的同伴溺水而亡。近日,南汇区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处程庆砖有期徒刑1年3个月,缓刑1年3个月。 今年2月4日中午,安徽来沪人员程庆砖驾驶一辆跃进牌大货车送货,同伴李某坐在副驾驶座上。当大货车行驶到南汇区书院镇洼港村机耕道,在由东向南左转弯上桥时,车辆翻入河中,李某被车压在河中溺死。交警部门认定程庆砖负事故主要责任。案发后,程庆砖赔偿了李某亲属29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程庆砖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顾文剑富心振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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