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盂县警方成功解救“9·24”案被拐幼童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2日04:36 山西新闻网
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本报讯 11月3日,盂县公安局院内,被拐一年零两个月的5岁男童舟舟 (化名)终于回到了其父母的怀抱。至此,经过盂县警方的努力,这起被市民广泛关注的“9·24”被拐幼童安全回家。 2006年9月24日上午,在盂县从事个体经营的朔州人高世叶向警方报警称,其4岁的儿子舟舟在盂县中医院后门处玩耍时,被同乘一辆红色125型摩托车的一男一女强行抱走。 在随后长达10个多月的异地侦查中,盂县公安局派出专案组民警10余人,辗转4省30多个市县,行程3万多公里,走访群众上万人,最终锁定系陕西妇女李彩梅伙同阳泉市郊区西南舁人王爱忠所为。据二人交代,孩子被他们以2.2万元,在洪洞县卖给了河北省南宫市人。盂县警方派出精干警力多次赶赴南宫市,终于确定了被拐幼童在南宫市紫冢镇乡西底阁村的准确位置。11月1日晚,专案民警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成功将被拐幼童解救。 (白雪峰 赵雪松)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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