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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断腿获4万精神赔偿 受害者结束其职业生涯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2日06:51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中国足球的水平实在让人难以恭维,但如果在中国能当上一名职业球员,那收入也还是不菲的。刘力今年16岁,但已经是江苏舜天足球俱乐部的注册运动员,而且运动成绩很好,假以时日,当是可造之材。但今年3月份,小伙子却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断了左腿。足球运动员断了腿,美好的前途夭折了。刘力悲痛的父母将肇事者告到玄武区法院,要求赔偿各种费用17万多元,其中包括10万元精神损失费。庭审时原被告为这笔精神损失费是否合理展开了激烈辩论。11月2日,法庭对此案作出判决。

  足球运动员被撞残

  今年3月10日下午5点多钟,刘力在南京进香河路口由东向西过人行横道,此时,一辆微型面包车突然冲了过来,将刘力撞飞。事故发生后,交警赶到现场并做了事故认定,车主赵成负全部责任。而肇事的面包车是赵成向他的兄弟赵虎借的,赵虎的面包车在中华保险江苏公司保了交强险。刘力后来被送到医院,医生诊断为左胫腓骨远端骺板粉碎性骨折,构成了9级伤残。经过医治,刘力很快就出院了,但再也上不了足球场了。刘力的父母认为这次事故给他们造成了极大的损失,于是将赵成、赵虎以及保险公司告上玄武区法院,要求3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75000元。仅仅是左腿骨折为何提出数额如此之大的赔偿,原告父母认为,原告尚未成年,现在腿骨折了,给他的职业前途带来了毁灭性打击,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精神损害,他们提出被告赔偿10万元精神赔偿金一点不为过。

  身无长技精神损失大

  玄武区法院锁金村法庭不久开庭审理此案。原、被告就这10万元精神损失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作为原告代理人的刘力父母认为,他们从刘力很小的时候就立志将他培养成一名足球运动员,而刘力也很争气,练球很刻苦,运动成绩也很突出,获得了很多荣誉和奖励,有荣誉证和获奖照片为证。但他们对刘力的功课方面抓得不是很严格,所以儿子的学习成绩不好,也没有什么其他技能,唯一的“手艺”就是踢球。现在球踢不了了,刘力以后如何谋生?被告赵成认为,交警的事故认定书没有问题,对原告的诉请也基本认同,但肇事车辆已经投保了交强险,只要原告的诉请在保险范围内,他都认同,但必须由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认为,原告并非国家注册运动员,只是江苏舜天俱乐部的运动员,合同期限是2003年-2004年。从原告提供的证据看,并不能看出原告今后就必须从事足球事业。而且根据相关规定,有相应的残疾赔偿金,就不应该赔偿额外的费用,所以10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于法无据。

  法院判赔4万元精神抚慰

  法庭认为,肇事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保险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因赵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所以超出保险公司赔偿范围的部分,由赵成承担。肇事车辆的车主是赵虎,但是在赵成借用该车的过程中发生事故的,赵虎对该车不具有运行利益的归属关系,所以赵虎不承担赔偿责任。考虑到原告尚未成年,事故给他的足球生涯造成毁灭性打击,而且缺乏其他技能和谋生的手段,由此带来了巨大的精神损害,因此,原告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于法有据,但原告要求赔偿的数额过高,综合原告的伤情、被告的过错、事故给原告带来的影响、江苏省的平均生活水平,酌情支持40000元。据此法庭判决,原告刘力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合计112700元,由赵成承担54700元,保险公司承担58000元,驳回对赵虎的起诉。(文中均为化名)收藏此页 | 打印此稿 | 关闭窗口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玄法 吉启雷 编辑:唐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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