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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歪记者”导演的闹剧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3日03:11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新华社记者魏运亨

  穿着109号橘黄色监服的高扬,沮丧地呆在辽宁省营口市看守所内。这个自封为所谓的香港“社会新闻报”社社长兼“首席记者”的40岁男子,一手导演的以诈骗钱财为目的,非法在内地出版报纸的闹剧已原形毕露。

  滨城来了“大记者”

  今年5月份以来,几个“记者”数次从北京赶到营口,领头的就是高扬,同来的还有自称是某电视台、某报的几人。这些人住在高档酒店内,频繁与那些对法院判决有意见的群众串联见面,又是“采访”,又是摄像,声称要对所谓“冤假错案”跟踪报道,要为群众“讨回公道”。有些群众信以为真,纷纷把自己的材料交给这几个自称“手眼通天”的“记者”,同时也按照高扬委托代理人的要求,每人交了300元的“见报费”。

  6月16日、7月16日、8月16日、9月1日和9月16日,这张“社会新闻报”连续刊登高扬等人采写的“长篇调查”,对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和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几起审结案件提出“质疑”,大加指责,诋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沽名钓誉、判决不公、执行不力”。

  更恶劣的是,在高扬等人的蛊惑下,9月份营口市聚众闹事的人数激增。个别人听从号令让“记者”拍照、录像,向政府施加压力。

  抽丝剥茧原形毕露

  最先警觉的是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院

  长杜林奎。“高扬等人并没有采访我们,就偏听偏信,发表混淆是非的稿件,这让我们十分吃惊。”杜林奎发现,“社会新闻报”虽然也刊登了一些国内外新闻及图片,还用繁体字彩色印刷,但编排粗糙,质量低劣,错别字和语句毛病比比皆是。

  有关部门进行了深入调查,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8月11日复函证明:“社会新闻报”“没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该样本未经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进口,不允许在境内发行”。有关人员从香港了解到的情况也让人困惑不解:这张打着香港招牌的报纸,却在香港有关职能部门查不到注册,没有税务记录。

  警方以高扬等人涉嫌非法经营罪立案侦查,获取了其犯罪证据,于10月5日对高扬刑事拘留。高扬落网后交代:他是四川省达县人,租住在北京市朝阳区一处出租民房,曾在多家报刊社实习工作,2005年办了“社会新闻报”。警方查实:“社会新闻报”社的工作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高扬的租住地,报社日常除了高扬之外,就是挂着报社“编委”兼“办公室主任”头衔的何桂英(四川人,也被警方刑事拘留),此外还聘用一名青年负责该报纸的电脑排版。报纸是高扬联系河北等地印刷厂印刷的,涉及营口市内容的报纸每期印刷了三四千份。

  确凿事实证明:“社会新闻报”非法在内地印刷发行,高扬等人向采访对象收取费用,已经构成严重违法违规。

  假记者缘何大行其道?

  今年11月6日,营口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正式批准对其逮捕。

  高扬承认,跟他一起“采访”的人“都没有记者证”。“我利用非法的报纸和虚假的身份骗取大家的信任,同时也骗了大家的钱。”高扬在接受讯问时说,“我让采访对象给路费、见报费,还高价卖给他们报纸。”据高扬交代,几次来营口,他们先后收了采访对象数万元钱物。但一些当事人表示,这些人敛取的钱财远不止这个数目。有当事人揭露,高扬为了诈骗敛财,还在营口市委托了一个“代理人”。一个叫桑晓光的当事人交了“见报费”后,高扬的“代理人”却跑得不见踪影。

  让人深思的是,高扬创办的报纸漏洞百出,伎俩并不高明,却能长期混迹社会大行其道。内中原因主要有:一是有的部门单位,一听说是记者、特别是境外记者,不核实清楚身份先热情款待。听说是来搞形象报道的就眉飞色舞,听说是来批评监督的则安抚“灭火”。这无形之中给假记者提供了活动空间。二是一些印刷厂家、不法业主只要给钱,什么报纸、期刊,什么记者证、经营执照都敢印。这也为黑报纸滋生提供了土壤。三是基层单位核实国内记者身份相对容易,而核实境外媒体记者的真实情况则有一定难度。

  (据新华社11月1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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