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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3日04:29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 李影)社区作为城市的细胞,以前仅仅活跃在城市的舞台上。但今后,“社区”的身影也将出现在农村的广阔天地间——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了使广大农村地区的群众都能享受到均衡的同质化公共服务,我市将在规划的农村新型社区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在农村新型社区以外的建制村和农民聚居区开展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据悉,目前我市已经确定了49个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

  农村建社区 群众办事更方便

  为了推动农村社区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创新,推进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开展农村社区互助服务,今年,民政部确定了251个县(市)区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单位,希望通过实验县(市)区进行一系列的探索,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提供经验和样板,我市温江区和双流县榜上有名。今年上半年,省民政厅下发通知部署在全省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

  农村建社区到底什么样?日前,记者来到了温江区涌泉街道花土社区。3层高的花土社区办公楼内,一楼设有服务活动中心,活动中心划分为办公、服务、活动和宣传教育四大领域。其中,服务区主要方便群众办事,主要提供出生、社保就业、低保、医疗救助、法律援助等服务;活动区主要满足大家开展活动、文艺演出、体育健身活动的需要,设置老年活动室、残疾人活动室、健身房等场所;宣传教育区主要满足农村社区居民读书看报、网络教育、政策法规学习等需求,设置图书阅览室、现代远程教育、就业培训基地等场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样做主要是为了“减少区域交叉、方便群众活动”。为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使活动中心有限的资源实现最大效益,社区还依托活动中心建立了便民服务全程代理站(服务大厅),设置计生、低保、国土、企业、流动党员服务等便民服务窗口,为农村居民提供全程代理服务。

  另据悉,在已经开始试点的双流县,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则实施“1+7+3”的标准配套。“1”,即1个新型农村社区;“7”,即必须配套的7项公共服务设施,如社区管理用房、居民健身场地、农贸市场、放心店、小型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污水处理设施等;“3”,即按照本社区的特色增加配套的3项公共服务设施,如公交招呼站、停车场、老年公寓等。目前,该县已按这一标准建成了新型农村社区15个,在建和拟建的新型农村社区共有36个。

   先行先试 49个农村社区开展试点

  结合实际,我市重点在温江和双流开展了农村社区建设的试点实践。同时要求其他12个区(市)县各自选择2-3个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目前全市共确定了49个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

  据介绍,我市农村新型社区的标准初步拟定为:1、根据市域新农村布局规划,已经规划在建并陆续入住的农民集中居住区和已经建成并完全入住的农村新型社区;2、土地部分或全部实现规模经营;3、农民集中居住区的基础设施按照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规划的标准建成。符合这3个标准的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而是否参与试点,怎么建设社区,如何管理,全部由农民自己做主。

  我市的这些实践做法得到了前来成都检查指导工作的民政部副部长姜力的肯定。她表示,成都市在加快城镇化建设的同时,将一些好的做法引入社区建设,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希望成都市抓出经验,将这一好的做法继续延伸,为全国社区建设提供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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