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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开到医院 2小时审结赡养纠纷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3日04:48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晏智 何骏天 记者潘国义文/图)“彭大爷住院,快看,法庭都开到医院里来了!”昨日上午9时许,大邑县人民法院民一庭的审判员邓运华、书记员张定春和特邀代表、县妇联副主席白晓波走进了大邑县第三人民医院住院部,一间病房成了临时法庭。作为原告的彭某静静地躺在病床上,对面则坐着他的三个子女。

  现年61岁、家住大邑县晋原镇饲料公司家属楼的彭某,是成都市铁路局退休工人,身患晚期直肠癌的他在老伴的照料下已多次入院治疗,但他的儿子和两个女儿却不愿为父亲支付赡养费用。儿女不孝顺,这让彭某十分难过,今年10月30日,他一纸诉状把三个子女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履行赡养义务。

  为认真落实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服务统筹城乡试验区建设,树立人民法院好形象,争当人民信任好法官”活动精神,大邑县人民法院本着“司法惠民、利民”原则,考虑原告彭某行动不便,特意把法庭设在了医院。在严肃的氛围中,对于老人的起诉,三个子女一下子难以接受,然而在法官的耐心劝说和调解下,他们在法庭上均表示愿意赡养老人。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陈述等程序,当日上午11∶40,当事人双方自愿在《民事调解书》上达成了协议。该协议明确了从今年11月份起,三个子女每人每月支付原告彭某赡养费100元;从11月份起,彭某住院期间所产生的医疗费用,除开所在单位的报销部分,剩余的医疗费由双方当事人各承担四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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