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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商贸局要求大型促销活动须办审批手续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3日06:49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黄翠 记者 王昭玮 实习生 党晓娟)重庆家乐福超市搞促销发生的严重踩踏事件,引起西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昨天,西安市商贸局、公安局、物价局联合召开紧急会议,对全市大型零售企业负责人上了一堂警示课。西安市商贸局还下发了《关于加强零售企业促销活动管理意见》的通知,就进一步规范大型零售企业促销行为做出了具体要求。

  西安市商贸局要求,零售企业在开展大型促销活动时,必须提前20天到公安机关办理审批手续,明确促销的时间、地点、内容等,并制定促销活动的安全应急预案和安全保卫方案,确保消费者购物安全;不得组织容易造成人群聚集、人身伤害、秩序混乱的限时间、限商品数量或免费赠送的促销活动;不得组织以排挤对手为目的,或在物价波动等敏感时期开展粮、油、盐、肉、蛋等生活必需品低于成本价的促销活动;企业的各种促销广告宣传,不得出现虚假、含糊、易引发误解的语言或文字,不得误导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企业法人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制定详细严密的促销活动方案,控制好人流,以免发生严重拥挤踩踏、人员伤亡事件,造成严重后果者要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另外,西安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也明确要求,当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时,零售企业须实行大型促销活动报告制度,所有经营者在搞全场促销或降价、打折幅度超过20%的促销活动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提前3天、重大节假日应当提前7天将促销方案向物价部门报告;所有零售企业不得搞价格同盟,不得制造涨价谣言,不得串通合谋涨价,不得跟风搭车涨价;杜绝抬高等级、短缺数量、偷工减料、以假充真等变相提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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