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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精神病老妇垃圾屋收容智障女孩11年(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3日12:03 广西新闻网
患精神病老妇垃圾屋收容智障女孩11年(图)
“小妹”从门缝往外看。记者 颜篁摄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记者何继权 毛梓林

  一个捡破烂的精神病老太太,收养了同样有精神残疾的流浪女孩“小妹”,11年来相依为命;尽管老太太也表现出母爱和人性的善良,但其养育方式也另类得残酷:“小妹”被关在堆满垃圾的破屋里,与世隔绝了4000多个日日夜夜——如今,“小妹”已是20岁的大姑娘了,形体只相当十二三岁的孩子,智力则相当于两三岁的幼童。

  一个姓名、年龄、来历不详的智障女孩,在柳城县大埔镇一间堆满垃圾的民房里,足不出屋生活了11年!惟一与她作伴的,是一名年近七旬患有精神分裂症的老太太!这么多年,她们是怎么生活过来的?她们的出路何在?昨日记者到柳城县采访,见到和听到了令人辛酸的一幕幕……

  门缝里的“小妹”

  两扇上了锁的木门,中间一条窄缝,几只细小的手指抠在门缝上。阳光照进门缝,让人看到一张苍白的脸,以及一双惶恐的眼睛。

  昨日上午,从柳城县县城大埔镇解放路走过的人,都可以在130号民房门外看到这一幕。居民们围聚在人行道上,议论屋内一个女孩的不幸遭遇。

  女孩没有名字,有人把她叫“小妹”。

  “小妹”是13天前在一墙之隔的132号民房里被人发现的。

  132号民房原来住着年近七旬的李凤珍老太太,患有精神分裂症。她每天都穿得破破烂烂的,戴着一顶竹壳帽,四处捡垃圾。捡来的垃圾,全部被她堆放在屋里,奇臭难闻,平时邻居都尽量避开她和这间房子。直到10月30日下午,有人在她屋里堆积如山的垃圾中,发现一个头发蓬乱、衣不蔽体的女孩。很多人这才知道,屋里还生活着另一个人。

  消息传出,也在大埔镇生活的李凤珍老人的姐姐、大女儿赶来,把蜷缩在垃圾堆中的女孩抬出,放置到隔壁的一间空屋。据老人的大女儿阿芳说,女孩见人后很害怕,口齿不清地嘟囔着“阿爸我错了”!就再也不会说别的。

  她们把女孩长长的乱发剪短,并帮她洗澡。女孩骨瘦如柴,手脚蜷曲,总是保持着蹲伏的姿势。帮她剪发、洗澡时,她还会用手拨拉抗拒。从女孩呆滞的目光看,她显然异于常人,有可能是智力残疾。

  大埔镇民政办和解放路所在的城南社区工作人员赶来,对女孩作了安置,让她暂时住在130号空屋里,并派人为她送饭、衣服、棉被、床垫等。为了避免旁人干扰,以及保护“小妹”的安全,在护理人员离开后,都暂时把房门锁了起来。

  昨日上午10时许,两位老妇提着热水来到130号,打开木门上的锁头,为“小妹”洗澡。蹲在门后的“小妹”依然保持着蹲伏的姿势,任由人摆布,只有右手稍能动弹。看到“小妹”这副模样,门外围观的众人不禁摇头叹息,纷纷议论与她有关的种种细节。

  老人特殊的爱

  据李凤珍大女儿阿芳介绍,她小时和父母、3个妹妹、2个弟弟就生活在132号平房里。隔壁130号住着寡居的伯伯,伯伯去世后,就成了空屋。

  1976年,母亲生下最小的妹妹不久,家里死了两头猪。不知道是不是受此刺激,母亲的神志就不再正常了。家人曾送她去精神病院住了3个月,回家后情况并未好转,经常拿刀砍人。因母亲经常和父亲吵闹,父亲就带着3个女儿和2个儿子另外找地方居住。最小的妹妹,母亲不让带走,留在了身边。

  根据户口上登记的信息,李凤珍今年69岁。她虽然神志不正常,但还经常到离家不远的地方开荒种菜,其余时间就是到处捡垃圾,但不卖,都堆放到屋里。儿女们不时把一些菜、油、米、衣服、被子送过来,每次都是吃了闭门羹,李凤珍从不让人进家,儿女们送来的东西就放在门外由她取走。据邻居描述,李凤珍也经常吃捡来的东西。

  阿芳说,最小的妹妹快10岁时,母亲还一直把她背在背上。阿芳后来嫁到平南县,偶尔回柳城看望母亲。阿芳担心妹妹的精神和身体健康受到母亲的影响,在1986年的一天趁母亲不注意把妹妹带走,送到平南读书,因此妹妹10岁那年才上了小学。阿芳说,最小的妹妹现在已经31岁了,但碰到害怕的事情还会往墙角退缩,估计就是跟妈妈生活10年落下的毛病。最近,她在妈妈的住地看到这个可怜的“小妹”时,第一感觉就是庆幸自己当初把妹妹带走,否则,妹妹就很可能成了眼前这个“小妹”。

  今年10月29日晚上,李凤珍在路上被人开车撞断腿,送到柳城县人民医院救治。第二天,躺在病床上的李凤珍告诉前来照顾的儿女们,家里还有一个“小妹”,要记得送东西给她吃。

  当天,李凤珍的小儿子就请了4辆车,清理房子里的垃圾。清了10多车后,请来的工人说“太可怕了!不干了!”纷纷撤走。原来,他们发现房间的垃圾堆里,有一个长发蓬乱、周身肮脏、神志不清的女孩!

  “小妹”的来历

  “她可能把这女孩当成我的小妹了……”阿芳这样解释母亲在家里收养一个身份不明女孩的原因。

  对于女孩的来历,阿芳和她小弟都不愿多说。综合邻居的描述,大致情况是这样的:

  1996年7月柳州曾发生过“7·19”洪水,洪水过后不久,解放路出现了一个10岁左右的女孩。有人说,她是李凤珍隔壁134号的庞姓老人从路边捡来的。捡回家养了几天后,发现女孩经常在客厅里大小便,这家人就不敢再收留她了。后来,曾有人在停放在解放路的一辆三轮车里发现了这个女孩,她呆在车上过夜。几天后,有人看到李凤珍带着女孩在家里进出。不久,就不见女孩的身影了。

  现在庞姓老人已搬迁到柳州市区居住,134号成了空房,人们也无法核实女孩究竟是从哪里捡来的了。

  昨日中午,记者找来132号的房门钥匙,打开锁着的木门。10多天前清理垃圾时,屋里的一部分垃圾堆积到门背,很费劲才能把门推开。

  阳光射进阴暗的屋里,满屋的垃圾让围观的人大吃一惊。

  平房中部有墙分隔,开一小门相通,分里外两间。打开大门后看到的是外间,各种垃圾堆至屋顶,纸片、泡沫、塑料、瓶子,以及木头、竹子、各种农具、生活用品等,混杂在一起,黑压压的一片。有的已分辨不出是什么,甚至变成了泥土模样。“再拉几十车都拉不完!”有人说。

  据了解,10多天前清理垃圾时,外间仅有靠门处还有很小的空间,须侧身才能进入里间。

  里间同样堆满了垃圾,不过大多是捆扎过的,一堆堆往高处摞。垃圾之间有仅容一人的通道,往里走,是一堵矮墙。记者事后向李凤珍大女儿阿芳了解到,矮墙后就是厨房。

  但是,现在的厨房里已经看不到锅灶等生活用具,仅在靠墙处有一张陈旧的木床。木床上也看不到铺盖,而且大部分被垃圾占据。仅剩的一点空间,看样子也难以睡下一个人。

  矮墙和垃圾之间,有一小块空地,地上铺了废纸和破布之类的东西。从整座房子的现状看,只有这个类似“窝”一样的空间,能容得下人坐。

  足足11年,难道一老一小就一直在这个“窝”里生活,包括每日必须的吃、喝、拉、撒?“小妹”晚上是不是就蜷缩在这里过夜?

  有人也知情

  记者走访李凤珍的儿女、邻居,众人大多表示对“小妹”一直生活在这间屋里并不知情。但细问之下,还是有人隐约知道的。

  一个15岁的女孩是“小妹”的邻居,她看见“小妹”后,回家告诉妈妈,那个阿妹好可怜的。妈妈却说,她不是你的阿妹,她比你大好多岁呢!

  原来,11年前,邻居庞阿婆收留“小妹”的那两天里,“小妹”曾经在街上走动,见到当时只有4岁的邻居女孩在门口用彩笔画画,还会上前去抢。女孩的妈妈至今仍记得那一幕。

  有人说,经过132号房时,会听到里面有“呜呜”的声音。但因为李凤珍发病时显得凶恶,一般人也不敢接近。这也是很多人不向社区、民政部门反映情况的理由。

  还有人说,女孩刚来不久,曾有人把她带到远离县城的路边,把她一个人留在那里。但是,很快她又自己跑回“家”。

  不过,在众人口中,女孩当时就呈现出智障的迹象,不会流利说话,生活不能自理。也有人说她偶尔发出的词汇中,带有白话口音。当时她还能灵活走动,不像现在四肢萎缩,脚不能走,手不能伸。

  李凤珍的房里没有水,没有电,没有厕所。众人都叹息:不知道她这么多年带着一个小女孩是怎么生活过来的。“当初我们不向有关部门汇报,现在看来,我们都错了。”李凤珍的一名亲属说。

  民政社区倾力救助

  昨日上午10时许,柳城县大埔镇城南社区副主任邓雪凤提着一大袋“尿不湿”,走进130号房。为了解决“小妹”随地大小便的问题,不得不用上婴儿护理用品。

  在“小妹”的临时住所里,柳城县民政部门为她搭了一张简易床,还提供了垫毯、棉被。让前来护理的工作人员感到头痛的是,她们怎么也教不会“小妹”不要在床上大小便。工作人员已经给她更换了3床新的被子和毯子,现在还在毯子上铺了塑料布。

  “她的智力相当于两三岁的孩童,因为从小没有受过任何启蒙教育,在她身上体现的只是一种生理本能。”邓雪凤告诉记者,这么多年来,“小妹”早已经养成了在垃圾堆里吃住、大小便的习惯。给她提供“尿不湿”,就是为了改善她的卫生条件。起初,工作人员因为没有经验,给她用的是普通的卫生巾,结果一样把衣服和床弄脏,所以这次特意买来最大号的“尿不湿”。

  65岁的韦爱凤是城南社区请来护理“小妹”的,负责一日送三餐,饭菜从附近的敬老院里领取。10多天来,“小妹”的个人卫生、环境卫生都是由她负责打扫。她告诉记者,社区请她和另外一个阿姨护理“小妹”,每人每天10元酬劳。如果给“小妹”洗澡一次,可获得50元,她和搭档平分。

  韦爱凤说,虽然照顾“小妹”只有10多天,但是“小妹”已经发生明显的变化。她记得第一次帮“小妹”洗澡时,自己一个人就可以抱得动,现在却要两个人才抱得动了。显然,生活条件改善后,“小妹”“比原来胖多了”。

  居民纷纷送来食物

  “她在哪里?”两名妇女拨开人群,挤到130号房门前。

  她们手提一袋水果、一个面包和一根甘蔗,要送给“小妹”。记者询问这两名热心人,她们笑而不答,不愿意透露名字和家庭住址,只是说听说了此事后,特意赶来探望女孩。

  关心“小妹”的热心人不时出现,将各种小食品递给“小妹”。“小妹”总是像怎么也吃不饱似的,来者不拒,一口气吃个精光。不过,她也有不领情的时候,一名热心人给她递上一盒牛奶,她浅尝一口后,就把牛奶丢出门外。“她从来没有吃过牛奶,不习惯这种味道。”社区工作人员解释说,如果大家不停地给她送食品,她会吃坏肚子,所以还得不时制止热心人送食物。

  昨日上午10时30分,韦爱凤和搭档为“小妹”洗澡。由于屋内没有自来水,也没有烧水的工具,她们从敬老院提了两桶热水过来。社区工作人员为了驱蚊除臭,在屋内点了一大把檀香。

  “洗澡了,我们先换衣服。”韦爱凤和同伴像哄孩子一样,一边对“小妹”说话一边帮她脱衣服。为避开门外围观人群的视线,“小妹”被抬到屋后的院子里洗澡。脱光衣服的“小妹”,整个身子始终蜷缩成一团,瘦小的样子和还没有发育完全的小女孩差不多,让人难以相信她的实际年龄已有20岁左右。

  韦爱凤觉得不可思议的是,“小妹”虽然不停地流口水,手脚也无法伸直,但常年生活在垃圾堆里身体上却没有任何疮疤,也没有发现跳蚤。

  韦爱凤现在对“小妹”的性情逐渐熟悉起来。她说,“小妹”特别认可她,只要她把碗和匙羹放在她面前,“小妹”的双眼就会发光,如果这时吩咐她先把口水搽干净再吃东西,她就会听从吩咐照做。虽然从没见过她站立行走,但她却可攀爬着把放在屋里柜子上的水果取下来吃光。当天送来的中餐,是一大碗饭和豆腐肉沫,“小妹”5分钟就吃完了,几乎没有咀嚼动作,都是直接吞食。“以前她可能从没吃饱过。”众人又是一阵叹息。

  李凤珍将随儿女生活

  另一个受关注的人,是正在柳城县人民医院治疗腿伤的李凤珍老人。11年来,就是她和“小妹”一起生活的。

  “只要她不开口说话,你不会知道她精神异常。”街坊邻居告诉记者。

  李凤珍似乎特别喜欢孩子。和她同病房的病人中,有一个小女孩,就特别得到她的厚爱。家人送水果来探视时,她会拿水果给隔壁病床的女孩。女孩告诉记者,她觉得老人挺和善的,为人也好。惟一让她觉得不正常的,就是老人喜欢自言自语,大多数时候听不清她在说什么。

  记者在探视李凤珍的众人离去后,坐在她身边,试图和她谈起“小妹”。

  “你想回家看‘小妹’吗?”

  “哪个家?哪个‘小妹’?”

  记者和她比划半天后,她告诉记者,“小妹”名字叫“陈×华”——她自己小女儿的名字。

  她还说,“小妹”从没出过家门,但是如果谁想撬她的门,把“小妹”带走,她就对他不客气!

  记者问她,为什么不让“小妹”出家门玩耍?她对答如流:“她太虚弱,怎么出去!而且我也背不动她,我每天都要出去找吃啊!”

  可是,正常的应答还没说几句,她又开始语无伦次地自言自语起来。

  李凤珍的亲属说,老人出院后,将让她去和儿女居住。至于“小妹”的护理,他们已无能为力,希望有关部门能解决。

  “小妹”属重度精神发育迟滞

  昨日上午,广西龙泉山医院心理科主任医生陈秋明也来到大埔镇,义务查看“小妹”和李凤珍的病情。在临时安置“小妹”的房间里,陈秋明通过韦爱凤询问“你叫什么?”“你是哪里人?”“你是男的还是女的?”“鼻子在哪里?”等等,“小妹”均不理会。只有在问“你想吃饭吗”时,她才含糊地发出类似“想”、“吃”的单音。此前人们推测“小妹”来自说白话的地区,所以韦爱凤每句话都是轮流用柳州话和白话询问,但“小妹”对不同方言的反应基本相同。陈秋明叫她举手,她也没有反应。

  “这属于重度精神发育迟滞。”陈秋明说,这种状况也就是一般人所说的“痴呆”。至于她刚来时的智力残疾程度如何,就不得而知了。

  在医院,陈秋明与李凤珍对话时,发现她不时还有流畅的表达,还记得一些事,“情况比‘小妹’要好得多”。但是,很快地,她就越说越亢奋。没过一会,就开始自顾自地把话题扯到不着边际的地方去。他建议李凤珍家属将她送到精神病医院治疗,也许还有康复的希望。

  至于李凤珍为何收养“小妹”,陈秋明说,精神病学上有所谓非血统妄想之说,把别人看成自己的亲人,这样或许可以解释她的行为。

  “以前印度发现过‘狼孩’,我国东北发现过‘猪孩’,‘小妹’大概就属于‘垃圾孩’了。”陈秋明说,从相关资料看,这类在异常环境下成长的人,能康复为正常人的很少。当然,让这样的人有一个比较好的条件生活,是有关部门应尽的义务。

  民政部门称符合收留条件

  “小妹”到底是哪里人?她的亲生父母在哪里?面对这个可怜的孩子,柳城县民政部门给予了极大的同情和帮助。

  柳城县民政局副局长黄柳毅说,如果按照相关规定,救济对象必须具有当地的户口。“小妹”虽然来历不明,但不会置之不理,而是放宽政策,把她视同“五保”对象来救济。此外,柳城县民政局还打算让“小妹”纳入“专项救助行动”,只要她身体的残疾症状能够通过治疗得到改善,都将享受全额免费治疗。

  为了让“小妹”的生活得到保障,当地民政部门为她落实了3项福利: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孤儿救助和“五保户”的供养补助,每月合计有400多元。“目前,‘小妹’的生活费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护理却是一个难题。”黄柳毅说,“小妹”因为智力残疾等方面的原因,生活不能自理,即使今后每个月有生活费的保障,但仍需有专人护理。柳城没有福利院这样的机构,要请专人来做护理工作,即使每个月出资600元到700元,也不太有人乐于去做。另外,民政在这方面没有专项资金,难以解决长远的护理问题。

  昨日下午,柳州市民政局局长甘毅得知“小妹”的情况后表示,如果经过鉴定“小妹”属精神病人,并且符合“无监护人”、“无依无靠”或“无生活来源”这3个条件中的一个,柳城县民政部门可以按照程序提出申请,将“小妹”送到柳州市福利医院救治;如果小妹不属于精神病人,而是一个孤残人员,当地民政部门可以报送柳州市民政主管部门审批,送到儿童福利院或社会福利院,让她得到更好的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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