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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堂侄惹出大麻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3日14:56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本报北流讯 近日,北流市新圩镇的李某某到新圩工商所缴交了600元的个体工商户管理费。至此,他一共已为他人缴交了1800元工商管理费,这是他为自己“自作聪明”付出的代价,他也为此后悔不已。

  李某某是做木器加工的个体工商户,自2006年底以来,他的木器加工作坊开始出现亏损,加上李某某已是年近花甲之人了,精力有限,故决定把厂房租出去,以租金冲减以前的亏欠。他把厂房租给堂侄李某单独经营,却对外谎称自己是与李某合伙经营,以为这样可以为堂侄省去重新办证的麻烦。于是自2007年开始,李某使用李某某的工商营业执照做起了木器加工生意,并一直恶意拖欠工商管理费。新圩工商所工作人员在多次催交未果的情况下,向李某某下达了催费通知书,并告知再不缴纳管理费,将依法对其进行立案查处。李某某得知情况,多次要求李某到工商部门交费,但李某总是以种种借口推脱。无奈之下,李某某只好自己到工商部门缴纳了6个月的管理费1200元,打算以后再让李某把钱还给他。让他始料不及的是,李某不仅没有还钱,今年9月份把生产设备搬到了别的地方经营后,又拖欠了7至9月份的工商管理费。近日,李某某只好再次自己缴纳了600元管理费。工商人员知晓事情真相后,对李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因为根据工商管理相关规定,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是不允许出租、出借、出卖的。(杨 霞)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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