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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有规定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4日00:13 扬子晚报
接听时间:13日上午10:30-11:30 在线律师:唐迎鸾(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 张女士:新劳动合同法从何时开始实施?新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是怎样规定的? 唐律师:《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施行。在这部新法中,对试用期有如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李女士: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是什么? 唐律师:自2007年10月1日以后,南京市最低月工资标准是850元。徐醒 整理 15日10:30-11:30接听《律师在你身边》热线16096-2-1的是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的萧虹律师。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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