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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收停车费?物价部门先备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4日03:11 山西新闻网
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本报11月13日热线消息 (见习记者 安晓奕)昨天,市民陈先生向本报热线反映,新晋祠路上的万柏林物流中心从上周开始向进入该中心拉货的车辆收取停车费,他觉得这样不合理。

  陈先生说,大约一周前,物流中心在东西两个入口分别贴出了要向进来拉货的车辆征收停车费的通知,收费标准是大车4元、小车两元。“我干物流这一行好多年了,比如朝阳、迎泽物流中心都没有收停车费。”陈先生认为,现在油价上涨了很多,物流中心新增额外的停车费用会给他们带来一定的经济压力。

  今天上午11时20分许,记者见到万柏林物流中心的贾总经理,他解释说,因为该物流中心地方有限,院内的车辆又太多,常常发生堵车,影响了各家物流公司的生意。收取停车费正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

  随后,记者跟太原市物价局服务价格管理处取得联系,工作人员称,物流中心要收取停车费,必须先在物价部门备案公示;其次还要做到明码标价。物价部门工作人员查询后发现,万柏林物流中心并没有在物价部门备案。也就是说,他们目前还无权向进出车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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