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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明一贩卖枪支案:通缉犯通过家属远程“自首”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4日05:52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 余锋 通讯员 刘文杰

  今年11月8日,一名自称是杨锦华家属的女子,从广东给崇左市公安局副局长李光芬打来了电话。对方说杨当时已落魄藏匿至国际公海,现想自首并交出另3支非法购买的军用枪,但前提是崇左警方不对杨进行拘留。

  杨锦华是何许人?他为何千里迢迢通过家属转辗给崇左警方打来“自首”的电话?此事,还得从一年前发生在宁明县边境的一起特大贩卖军用枪支弹药案说起……

   行李袋里搜出AK47

  今年11月13日,记者在宁明县公安局看到了今年以来该局查获260多支各类型号的枪支。据民警介绍,其中具有强大杀伤力的两支AK47军用冲锋枪,与一起引起公安部重视的特大非法贩卖枪支案有关。

  2006年9月9日,宁明县公安局城中派出所副所长周景光得到一条线索:近来,有两个“广东佬”曾几次到宁明县寨安乡板亮村板亮屯黄某家,而每次黄某、黎某和绰号叫“零蛋”等人,均带“广东佬”到境外“走亲”,行动鬼祟,警方怀疑与贩枪贩毒有关。

  同年9月10日晚7时许,负责跟踪的民警发现,黄某送一个“广东佬”去宁明车站准备乘坐快巴前往广东。在宁明县公安局局长罗超的指挥下,时任城中派出所所长的吕海昌和周景光等民警,驾车一路追至宁明县高速路口收费站将一快巴拦住,发现车上一瘦高个子的广东籍旅客,就是随黄东等人到境外“走亲”的“广东佬”。

  这个“广东佬”名叫李国坚,现年41岁,家住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四寮屯。民警经查获知,李国坚的行李放在另一辆前往广州的快巴上,但该快巴早在20分钟前已离开宁明县驶上南友高速公路。“追!”专案组组长吕海昌率民警驾车追至南宁吴圩机场高速路口收费站,终于追上了广州快巴,在车上找到了李国坚的行李袋,经检查,从李国坚的行李袋里搜出两支AK47军用冲锋枪。

  在铁的事实面前,李国坚供认,他还两次在别人那里”购买了3支AK47军用冲锋枪和180发子弹,已卖给了广东省遂溪县黄略镇文车村的“杨仔。”

  此案引起了上级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公安部有关领导作出批示:迅速把枪支缴回,为社会消除治安隐患。原以为得知枪支下落后马到成功的事,追捕组追击“杨仔”时,却在湛江市碰了“钉子”。

   拍资料片牵出重要线索

  去年9月19日,吕海昌率追捕组持着公安部主要领导批示,风尘仆仆赶到湛江市。他们得知杨仔真名叫杨锦华。

  原来,去年1月13日晚,湛江市赤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在侦办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时,抓获了涉案的杨锦华,刑警从杨身上缴获了一支“五四式”军用手枪、两个弹匣、五发子弹,后因某些方面的原因,有关部门不予起诉,被杨钻了法律空子。

  追捕组在湛江市工作了3天,没有找到杨锦华的行踪,后来广西两名公安宣传干事的介入,使该枪案有了一丝转机。当时,自治区公安厅宣传处得知宁明县警方正在侦办由公安部主要领导和区公安厅长批示的特大枪案后,为搜集现场有关资料,宣传处领导特地指派两名干事扛着摄像机连夜驱车到湛江市与追捕组会合。两名干事提出要拍摄杨锦华在市内居住的一套房子。经有关领导同意,湛江市一刑警大队长驾车和吕海昌一起,陪同两名宣传干事前往湛江市赤坎区百园路29号。突然,一辆车牌号为“粤G184××”的蓝色轿车“闯”进了公安宣传干事的镜头中。“你们看,这辆蓝色轿车不是杨锦华的吗?”宣传干事小韦指着前面的一辆轿车,悄悄问湛江市刑警队长和吕海昌。

  “小韦,把镜头拉近一些,看看车内有什么人?”吕海昌一面说一面加大油门跟踪蓝色轿车。

  “报告,我看清了。”小韦略有遗憾地回答:“蓝色轿车内只有一个30岁左右的女子……”

  “公不离婆,秤不离砣。”吕海昌分析说:“这女子很可能就是杨锦华的妻子,我们立即对29号住房进行全方位布控。”

  乔装蹲守遇意外

  当地警方全力配合追捕组对百园路29号伏击守候。此处是一个大杂院,湛江市中级法院招待所与杨锦华家阳台一墙之隔。为便于守候,吕海昌等两名持枪荷弹的刑警一番乔装后,蹲在法院招待所门前一拾荒者的“老窝”旁边。

  “你们两个是哪路的神仙来占我的地盘?”一个满身脏兮兮的男子突然推开吕海昌问道,该男子还从蛇皮袋里抽出一枝手枪对着刑警大声嚷道:“我是警察,这是我的地盘,快走开,不然我就毙了你们!”

  吕海昌眼明手快夺下拾荒者的手枪,一看,原来是一枝塑料手枪。

  这一“闹”引来周边的粉店、商店以及路边的行人观看。吕海昌等人怕露出马脚,只好低三下四地向拾荒者“赔礼道歉”:对不起,我们初次到这里,饿得走不动了……拾荒者打量了一眼吕海昌等刑警:“听你们的口音是广西的?我是陆川县人。”拾荒者拍拍胸膛:“都是广西人,好说好说,你们就住在我这里吧。”对方说到这里,从脏兮兮的蛇皮袋里拿出几个黑乎乎的包子递给刑警,大方地说:“有福共享,有难同当……”两位刑警看见这些食物,差点呕吐起来,好在夜色太暗,拾荒者和行人没有看清两位刑警的任何表情……

   通缉犯偷偷缴械

  不知何故,追捕组在湛江市的活动走漏了风声,杨锦华一连10天不露面。当地警方一面协助追捕涉枪嫌犯,一面动员其亲属做杨锦华的思想工作。

  迫于法律的威严,涉枪嫌犯杨锦华于2006年9月20日上午,将3支AK47军用冲锋枪和139发子弹用一蛇皮袋装着,放在其当地村委会办公大楼一楼角落处。接到群众报警后,当地警方立即赶到现场将枪支弹药封存起来。经追捕组核实,这3支AK47军用冲锋枪和139发子弹,正是李国坚卖给杨锦华的。

  由于在湛江市关系复杂,杨锦华得以一直潜逃,后经自治区公安厅和崇左市公安局多方工作,今年7月5日,公安部在其官方网站发布B级通缉令,悬赏1万元捉拿这起特大贩卖军用枪支弹药案在逃嫌犯杨锦华。

  通缉令发出后的8月6日,此案中身负非法贩卖军用枪支弹药罪、贩卖毒品罪的另一案犯李国坚,被宁明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李对此未作出上诉,并于11月上旬被移交异地监狱服刑改造。

  11月8日,面对杨锦华家属打来的电话,崇左市公安局副局长李光芬再一次给对方作了思想工作,希望劝说杨主动前来投案自首,争取法律的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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