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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一小区多辆小车半月内遭"毁容" 警方介入调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4日05:52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韦敬鹏)半个多月时间里,业主停放在小区停车场的车子,接连出现被人莫名划花的现象。其中有的业主车子接连被划了3次。交了停车费,车子安全却没有得到保障,业主把怨气撒向了物业。

  小车接二连三被划花

  11月13日上午,记者在南宁市梦泽园小区看到,车子被划花的七八个业主,围聚在小区的停车场里,向物业管理方讨要说法。记者随同业主在停车场走了一圈发现,出现划痕的车辆将近10辆,都是比较高档的小轿车。车子被划的地方多集中在车身、车后厢及车盖,其中车身被划花的情况最普遍。

  业主介绍,从划痕上看,系锐器所为。近一个月来,车子被划花的现象愈演愈烈,有些被划花的车子刚喷完漆,又惨遭毒手,而且这种情况接连不断地发生。车子被划花了3次的汪姓业主说,第一次被划,她以为是意外,没怎么放在心上就作了修补;第二次被划,她觉得麻烦,一时半会纠缠不清,于是作罢;第三次被划后,她的容忍已经达到了极限,非要物业给一个满意的答复不可。

  与汪一样,车子被划了两次的王姓业主,则干脆丢下手头上的生意,专门腾出时间来找物业“理论”。她说,第一次被划,她自己“认栽”没理会,当时物业人员帮她分析“是不是得罪了什么人被报复”;第二次又被划后,物业方面还是不承认自身管理上的问题,这令她很气愤。

  争执不下报警处理

  业主认为,他们每个月都向小区物业交纳80元的停车费,车子在停车场里接连被划花,是物业管理不到位所致,自然要承担赔偿责任。至于车子缘何屡遭“毁容”,业主猜测说,小区的地下停车场,每月费用是150元。当初他们因为觉得费用太贵,而选择了费用80元/月的露天停车场。停在露天停车场里的车子接连被划花,估计是有人想把这部分业主往“收费高”的地下停车场里“赶”,因为地下停车场闲置的停车位很多。

  对此,梦泽园小区物业管理处的一名负责人予以否认,“物业不可能背后搞这种小动作,业主完全是在胡乱猜测”。该负责人说,物业方面除了同情车子被划花的业主外,没有理由承担赔偿责任。因为露天停车场的80元费用,只是车位的使用费,而不是保管费,说白了就是物业公司并无保管义务。此外,双方并没有签订保管协议,而且一些车子是否是在停车场内被划花还存疑,因此他们不能同意业主提出的赔偿要求。

  对小区物业方面的表态,业主难以接受,双方出现了争执,业主只好报警。民警到来后,对被划花的12辆车作了逐一记录。按照民警的调解建议,业主方面派出的两名代表,到物业管理处的监控室看了录像。民警要求,如果录像中拍到了车子在停车场内被划花的片段,届时物业方面要拷贝出来,作为调查之需交给警方。

  一味“推卸”责任不妥

  对于梦泽园小区车子被划花的赔偿争端,南宁一家律师事务所的黄律师认为,车子被损坏,严格地讲,应该由侵权人进行赔偿。如果能证明车子是在小区停车场内被人划破,但却不能找到侵权人,物业管理公司虽然没有保管义务,按理说也负有疏忽责任。而如果实在“耗”不下去,业主不妨查看自己车子的保险范围,寻求保险赔偿。具体方式是,由民警出面让业主写车辆受损情况说明,物业公司证明情况属实,再由业主向保险公司索赔。

  南宁市房产局的工作人员认为,此类争端,如果物业公司一味推卸责任,只能是火上加油,既解决不了问题,又让业主心寒,对物业公司失去信心。建议物业公司在态度上应该“慎重”些。为避免争端的激化,假如能以小的代价适当“安慰”一下业主,那是最好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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