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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掉水管砸伤一路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4日06:30 深圳商报

  楼上掉水管砸伤一路人

  物业和施工方推卸责任,伤者不满

  【本报讯】(记者张意梅)昨日,本报接到李先生打来的热线电话称,他所居住的小区管理处请来施工队改造外墙水管,一根旧水管从楼上掉下把他当场砸晕,他的眉骨缝了6针。而现在管理处和施工方却互相推卸责任。

  昨日下午,记者见到了受伤的李先生,只见他右眉骨上方包着纱布,眼睛外观看起来并无异常。

  李先生告诉记者,5日上午8时半左右,他遇见熟人,在29栋门前2米处回头打了声招呼,岂料就被一根异物打中了。“当时,我被打晕在地上,右眼处直冒鲜血,”李先生说。事后,送他前往医院的小区保安说,砸中他的是一根长约三四米的旧水管,可能是从3楼掉下来的。目前,经医生检查,李先生的右眼内仍有淤血。医生表示,是眼睛还是大脑的淤血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判断。

  “我现在希望管理处或者施工方有个表态,如果需要后续治疗,他们应负起责任。但施工方给了我2000元后,就再也不管了。”李先生说。

  记者又来到小区管理处。管理处吴主任表示,由于旧水管老化,从10月底开始小区进行更换住宅外墙水管工程。工程承包给华瑞兴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对于李先生的受伤,他们表示十分歉意。

  随后,记者致电施工方项目负责人陈先生。他表示,当时施工时,他们在楼宇外拉起了警戒线。他表示,包括前期的治疗费用,他已经支付李先生医疗费近3000元。“我认为,我们已经尽了人道主义责任。李先生要打官司也可以。”陈先生说。

  记者向李先生求证时,李先生表示,他受伤时楼宇外并没有防护栏、防护棚、警戒线等防护措施。“这些都是我受伤之后才搭建的。”李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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