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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移证悬了34年今朝终于落了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4日10:30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本报讯(记者高亚平通讯员兀小鹏实习生李祥瑞)当老人掏出迁移证时,专管户籍的户政大队长愣住了:三十多年前的迁移证,文头上还有“最高指示”,这样的迁移证能办吗?当高陵县公安局得知一名群众的户口在身上装了34年没有落户后,很快商议,仅仅一天,群众拿到盼了三十多年的户口本。

  11月9日,高陵县公安局长刘志耀与政委李文龙在一家媒体接听热线时,得知一名群众的户口在身上装了34年没有落户后,立即安排户政大队长商宏社尽快与这位妇女联系,限期解决。

  第二天,商宏社联系上了这位妇女,初步了解了情况。周一一大早这位妇女来到高陵县公安局户政大队,掏出一张发黄的户口迁移证,公章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渭南县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小组”,1974年12月15日签发,迁往地址是“高陵县红旗公社东风大队”,文件头还有毛主席的最高指示。原来,这位妇女名叫李惠阳,60多岁,1966年与一渭南人结婚,本来想在三原落户,却因为家庭成分是地主,夫妻二人被遣送回渭南,1974年二人离婚后,李惠阳将户口从渭南迁回娘家——通远镇灰堆坡村。但因父亲的历史问题,她的户口一直无法落实,就这样她把户口迁移证装在了身上。

  商宏社通过调查了解,很快核实了李惠阳迁移证上的信息,并亲自前往通远派出所协调解决了李惠阳的落户问题。中午12点,作了半辈子“黑人黑户”的李惠阳老人终于拿到了属于自己的户口本。老人激动地说:民警真正是为群众办实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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