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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托运大王”被判18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5日01:24 扬子晚报

  由省公安厅和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南通叠石桥、志浩家纺市场特大涉黑团伙案,近日由南通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该涉黑团伙24名主要成员被宣判有罪,其中主犯衣立因犯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被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8年;分别判处衣君、姜福鸿、赵强等人6年至1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另有2人情节轻微,被免予刑事处罚;同时依法追缴该团伙非法所得332.1万元、没收汽车2辆。

  现年42岁的犯罪嫌疑人衣立是辽宁省大连市人,小学仅读了3年就浪迹江湖,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处有期徒刑6个月。1997年下半年,衣立结识了一个托运老板娄某,并应邀到海门叠石桥家纺市场,衣立从娄某手上获得四分之一的股份。经营不久,衣立见生意很好,便萌生了独霸的念头。接着,他开始指使手下寻衅殴打站内其他员工,最终强行将娄某等人赶走。后来,衣立纠集多名刑满释放人员及社会闲散人员,逐渐建立了一个具有严密结构、严格纪律和较强经济基础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逐渐在海门叠石桥家纺城和通州志浩家纺市场一带称王称霸,为非作歹,欺压群众,大肆进行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造成1人重伤、6人轻伤、2人轻微伤,致使多家与其竞争的托运站倒闭。到案发前,衣立已成为一个坐拥数千万资产的“托运大王”。

  在经营武汉托运站过程中,衣立等人采用违法手段,迫使同样经营武汉线的一家速递公司和一家货运停业。2003年,时任安徽省六安市某区工商分局公平交易局副局长的台某,被其拉拢后加入该组织。台某又将时任湖北省随州市某镇工商分局局长的田某“拉下水”。当年5月,台某购买了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和一辆重型全挂车,为衣立运输货物,每年从中赚取超过30万元的巨额利润。2004年9月,衣立在叠石桥又开设一家托运站,经营重庆线,开业后衣立指使爪牙采用非法手段,破坏从事重庆托运线路的林某、陈某的正常经营,当年11月,强占他们一半的股份。衣立从此更加有恃无恐,吞并和垄断了海门至武汉、襄樊、重庆等多条托运线路。2006年夏天,在南通政法部门的重拳出击下,这个拥有数十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终于土崩瓦解。通州市公安局迅速将该团伙中的24名主要成员抓获归案。 (沙友飞 缪礼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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