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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银行柜台前偷走15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5日01:58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裴晓兰)42岁的湖南人张某以到银行换零钱为名,先后两次在银行营业人员的眼皮底下抽走现金3500元。11月12日,丰台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9个月。

  去年11月15日,丰台区六里桥一家银行的工作人员在下班清点现金时,发现1500元营业款不翼而飞。

  民警察看录像后发现,当天一名男子拿100张50元面值的钱要求营业员帮他换成50张100元面值的现金。当拿到换好的钱后,该男子趁营业员不注意,迅速抽出1500元,把剩余的3500元递给营业员,并说:“你没明白我的意思,我是想把这换完的5000块钱存起来。”由于是刚刚经手的钱,营业员没有再数就接了过去,并要求对方出示身份证。该男子此时说自己没带身份证。营业员说那样存不了。随后,该男子看似失望地说不存了,要求营业员把他此前的100张50元钱退给他。就这样,该男子成功地在银行营业员眼皮底下窃得了1500元。

  今年4月19日,该男子再次来到这家银行,用同样的方法准备套走2000元现金时,被柜台营业员识破,当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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