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酒家领班截留228张发票转手获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5日02:50 新闻晨报

  □晨报记者罗剑华

  利用饭店领班的职务便利,暗中积攒客人不需要的餐饮发票,并以发票面值2%的价格向他人出售。日前,曾经在“新天地”某知名酒家任职的小李,因出售228张面值总计54930元的餐饮发票,被警方抓获。公诉机关称,即使不是假发票交易,将使用过的真发票二次销售,也会构成刑事犯罪。

  小李今年7月应聘进入“新天地”某知名酒家担任领班,负责安排服务员的工作。因为饭店生意兴隆,餐饮高峰时,客人往往要排队等候结账,于是小李也经常代替服务员为客人买单。期间,他发现有部分客人在结账后,并不会主动索取发票,于是便暗中将这部分餐饮发票据为己有。在短短一个月时间里,他手上的餐饮发票就已经累积了5万多元。

  其实,小李已经打探到,很多单位的财务制度规定,需要用消费类发票来报账、提现,因此某些特殊的人群对餐饮发票有着迫切的需求,甚至已经形成了默认的市场。果然,今年8月8日,当小李带着一个月的“积蓄”到铁路上海站寻找机会时,很快找到了买主。对方愿意按2%的面值价格,全额收购。当小李将228张面值达54930元的发票以1200元的价格出售时,被警方当场抓获。

  原以为警方只会对那些贩卖假发票的不法分子进行打击,小李感觉自己卖的都是已经使用过的真发票,充其量也就是贪图小利,不会触犯法律。然而,当警方决定对其移交法办时,他才知道,《刑法》对销售真发票也有相应的规定,而他的行为恰恰已经构成了其中第209条、第4款的情节。

  昨天,闸北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姜新维告诉记者,小李即将被以“非法销售发票罪”接受审判。这也是近年来闸北区首例因贩卖使用过的真发票而被起诉的案例。根据有关规定,“非法销售发票罪”的起刑点是销售此类发票50张以上,也就是说,类似餐饮、通讯、交通行业的消费发票,无论发票是否真实,只要交易量达到50张以上,都属于触犯刑律。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走进城市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