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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嫁日本感觉受骗 回国状告“媒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5日04:19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李燕 实习生 吕也青

  远嫁日本,本以为可以幸福度过下半辈子。谁知道,婚后不久发现日本老公原是目不识丁。

  为此,43岁的新娘袁微(化名)将“介绍人”王英(化名)告上法院,认为其没有涉外婚介资质而进行婚姻介绍并收受钱财,要求其返还自己曾给予的7万元中介费用。

  昨天,普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起诉书中袁微诉称,2006年5月10日,经人介绍认识王英。王英自称“专搞涉外婚姻,手续合法、完备,不成功可退费”。40岁出头的袁微是一名幼儿园教师,听了王英的介绍后心动不已,当即给了王英7万元人民币作为介绍费。王英出具的收条上载明,“收到7万元作为结婚之用,如结婚不成全款退回,如果结婚完成,退回此条”。

  半个月之后,王英便有了消息。2006年5月16日,袁微与日本人穴山(音)在上海领取结婚证。按照袁微的说法,自己当时和穴山素不相识,是在王英的操办下结婚的。

  婚后不久,袁微飞赴日本生活。然而,生活并不如袁微想象的美好。“我简直是花钱受罪,所谓的日本新郎目不识丁,家中连一只板凳都没有。”2007年年初,袁微不告而别回到上海。在与王英协商不成后,将其告上法院,认为王英没有相对的涉外婚介资质而收取费用为自己介绍婚姻属于非法,要求其无条件退回不当得利人民币7万元。

  对于袁微的控诉,王英感到莫名其妙。庭上,王英的代理律师表示,王英确曾收到过袁微给的7万元钱,但并不是什么中介费,而是帮袁微操办婚礼的费用。“2006年5月16日的收条中写明了7万元的用途是‘作为结婚之用’!”

  庭上,王英代理律师出示了相关证据证明,袁微的结婚照、婚宴以及请的几名日本朋友(穴山的同事)到上海参加婚礼的开销都是由王英出面支付,总计花费6.9万余元。由于双方对于主要事实的分歧较大,无法达成调解,法庭宣布择日再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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