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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街道发放经适房新申请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5日07:22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刘扬)上周末,本市经济适用房申购标准公布后,市民反响强烈,仅本周一、周二两天,就有近万人次市民咨询。市建委负责人昨天表示,市民可以从位于东花市的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和部分街道领到新的经适房申请表,其他街道也将陆续向市民发放申请表,但“收表”工作全部安排在各个街道。

  基本符合标准才能领到申请表

  经适房申购新标准公布后,各媒体发布的各区县保障住房审核受理窗口的联系电话就成了名符其实的热线,审核受理窗口前天天围满了咨询的市民。“从本周一开始,我们在市、区两级窗口共安排了81名工作人员,现场共接待群众约7000多人次,接听电话约3000多通,其中咨询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家庭达到95%。”市建委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西城区7个街道已全部开设了受理窗口,崇文区部分街道也开始受理市民申请,其它城区正在抓紧培训人员,预计近期将全面启动各街(乡)受理窗口。”据介绍,市民领申请表目前有两个途径,一个是户口所在地街道,另一个是位于东花市的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不过,只有基本符合标准的市民才能领到申请表,领表时需要出示身份证。新申请表厚达12页

  新的申购标准更加明确,也更加严格,因此申请表也变厚了。记者看到,新的经适房申请表包括“申请承诺书”、“申请家庭成员情况”、“申请家庭住房情况”、“申请家庭收入及资产情况”、“申请家庭承租(拥有)原住房处置意见”等内容,以及与之相应的单位证明、年收入核定意见、特殊情况家庭认定、公示情况等,和老申请表的一张纸相比,新表足有12页。

  市建委提醒申请经适房的市民仔细研究核定表的填写内容,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切莫粗心填表,以免被退回,如有疑问可到审核受理窗口咨询。

  申请表填好上交街道

  领表的途径有两个,但交表的途径只有一个,那就是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东花市”不再收表。

  据了解,申请家庭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交核定表和相关材料后,材料齐全立即受理,材料不齐全退回重新填表申报。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正式受理后,通过审核材料、入户调查、组织评议、公示等完成初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报市建委备案复核。经过严格的三级审核、两次公示,申请家庭才能获得申购资格。RJ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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