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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高度重视 调查组希望尸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5日15:53 新民晚报

  本报讯(见习记者王瑜明)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昨日通报了广州副主任医师尹方明被枪击事件。今天,记者与广州有关方面取得联系。最新消息称,公安部高度重视此类事件,调查组也希望进行尸检。

  11月13日凌晨,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一民警在驾驶警车巡逻盘查可疑车辆过程中遭到阻挠,在被抢走警察证并被强行拖行数米后,被迫鸣枪,造成一名男子死亡。

  据了解,尹方明的亲属和朋友13日从合肥匆匆赶往广州,目前其遗体已经从医院运到殡仪馆,调查组表示希望尸检。但尹方明的亲属刘本宝说,要找信任的单位才能放心做尸检,因为这关系着尹方明和其家人的名誉。而尹方明80岁的老母,至今未知他的死讯。

  对于广州市公安局昨天的通报,尹方明的妻子、弟弟、同事等均第一时间表示了不解和质疑。通报称,小汽车的车牌被报纸包裹引起了民警警觉。尹方明的妻子告诉记者,尹方明平时驾车从不将车牌遮盖。

  另外,家属和同事还认为,通报漏了一项内容。尹方明的弟弟说,据他们了解,尹方明在与民警的争执中还专门拨打了另外一位警察的电话,让他告诉巡逻民警自己的身份。既然身份已经表明,再怎么争执也不能开枪,更不能连开两枪。通报中提到的“快速倒车,碰撞民警,造成民警膝部受伤,强行开车拖行数米”等行为,家属和同事也表示怀疑。

  昨日下午6时,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表示,面对此类问题(枪击事件),相信当地公安机关负责人和公安督察部门的同志,会高度重视并且妥善处理。目前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公安部也会对此予以关注。

  另有说法称,开枪警察可能是一名新警察,目前他正在协助调查。

  据悉,根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规定,“经警告无效,可以使用武器”的有15种情形。此外,《条例》第10条规定了警察不得使用武器的情形,同时又有例外,如“不使用武器予以制止,将发生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除外”。警方认为,开枪与否,关键要把握一个原则:不开枪就将导致百姓或民警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对那些穷凶极恶、持枪拒捕施暴的要依法给予打击,该开枪时就要果断开枪。但可开可不开,两者界限模糊之时,则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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