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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还是公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6日01:50 石狮日报

  近日,在金林路口附近发生一起两车刮擦事件。事故发生后,李女士便明白自己要负全责。这时,对方提出私了,要求李女士赔偿几百元。

  那么,是“私了”好还是“公了”好?对方摆出理由有三:一,两车都买了全险,届时可以各找车辆保险公司理赔;二,两辆车都不会被拉到事故停车场;三,不用在现场等交警前来处理,可以节约双方的时间。只要“私了”,李女士用几百元就可以省却不少麻烦。

  李女士考虑再三,最终选择“公了”。经过几十分钟的等待,交警赶到现场,在对现场拍了照片后,两辆车被开进事故停车场。第二天,在对事故责任进行鉴定后,双方到停车场付完停车费和拖车费领回车辆。此时,汽车维修公司已在现场等待,将双方车辆开到维修厂。之后,保险公司人员到维修厂定损。

  最终,李女士未向对方赔偿一分钱。如果是私了,她就要自己承担替对方修车的费用。“公了,看上去麻烦,但却可以避免以后再产生纠纷。”不可否认的是,小的交通事故,如果私了,确实能在当时为当事双方省力省时。(澄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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