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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95万元美金的利息还能领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6日01:50 石狮日报

  

“我这95万元美金的利息还能领吗?”
“我这95万元美金的利息还能领吗?”

  昨日市民王先生打来电话称,家中发现一份祖传的美金债票,距今已经有半个多世纪,上面有95万元的美金利息,王先生关切地问:“我这利息还能兑现吗?”

  王先生向记者讲述这份“民国二十九年建设金公债”是他的曾祖父遗留下来的,他的曾祖父年轻时,跑船做生意,家境殷实,而且买了很多土地,后来又用多余的资金购买了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当时的财政部发行的“第二期美金债票”。从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起,每年的十月三十一日领取债票的利息,美金五万元,可是王先生的曾祖父只领了6次就去世了,老人在去世前将债票交给了王先生的祖母,而王先生的祖母一直靠收取地租生活,再也没有领过利息。老太太在10多年前去世,她去世时将债票转交给了王先生的家人。

  这份债票正面面值加盖“财政部”钢印,有“财政部长孔祥熙”、“财政部次长邹琳”、“财政部次长徐堪”的签名,背面为英文版及签名。债票左边有“民国二十九年建设金公债”、“第二期美金债票”、“一百万元(繁体字)”的字样,还印有孙中山头像和飞机、轮船等图案。在票面上的“民国二十九年建设金公债第二期美金债票条例摘要”规定:利息为年息五厘,自民国二十九年六月一日起算,每年十月三十一日付息一次。还本的规定是:“自民国三十一年十月三十一日起开始还本,分二十五年还清,每年十月三十一日还本一次。”债票的右边是19张“息票”,上有“凭此息票于民国××年十月三十一日向各地中央银行或其委托之银行领取利息美金五万元”的字样。票面显示从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至1966年息票都没有领取,利息总额达到95万元美金。

  王先生称,债票存放至今已有半个多世纪,也不知如何领取,而且也没有听说过我市有发现这种债票,他十分关心票面上的“95万元美金”能否兑现?(记者陈满意/文王柏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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