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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条新规,千方百计帮他们就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6日09:49 温州都市报

  ■到农村工作,每人每月补助800元

  ■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可获2万元贷款

  ■未就业的困难毕业生,每人每月补助500元

  ■毕业两年后仍未实现首次就业的,帮忙推荐工作

  本报讯近日,我市出台了《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实施意见》,这些政策措施包括五个方面,涉及16条政策。

  我市引导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将确定每年有计划公开选拔一批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每年招募一批毕业生志愿者,到本市农村开展为期2到3年的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其间提供每人每月不低于800元的基本生活补助。

  各类非公有制组织当年内接收10名以上已登记未就业的本地生源毕业生,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从毕业生就业的第二年起,其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同级财政按照50%的比例补贴一年。

  鼓励毕业生自创经济实体,规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可免登记类、管理类、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如开办经费和流动资金不足的,可获2~3年的2万元的贷款。

  对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职工、零就业等困难家庭的已办理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的本地生源毕业生,由同级财政提供每人每月500元、最长期限为12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

  对毕业半年后两年内仍未实现首次就业的本地生源毕业生,统一发放未就业登记证,并帮忙联系就业单位与推荐工作;对已登记的未就业毕业生,定期组织公共职业技能和创业能力培训,提供就业指导服务;建立未就业毕业生6个月的就业见习制度,组织未就业毕业生到各类见习基地及企事业单位见习。

  此外,近年来我市人事部门大力简化毕业生各类办事程序、引导毕业生多渠道实现就业、举办各类高校毕业生公益性人才招聘活动等措施,为毕业生就业搭建了各种平台,努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周俊朗潘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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