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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通报十大典型案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6日09:49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今年8月下旬以来,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开展了轰轰烈烈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此次行动主要有三项任务:县城以上城市的食品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和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彻底解决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问题。

  截至目前,全市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1499人次,检查经营企业和个体户102835户次,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户3194家,共抽检上市食品16大类共计153617批次,合格率为94.75%,发现问题食品8070批次,处理问题食品21158.63公斤;全市17363家食杂店已有15947家建立进货台账制度,占总数的91.8%;408家县城以上城市的食品市场、超市已经有367家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占总数的90%;全市已建立“放心店”配送中心12家,二级配送站8家,全市3517家“放心店”中已有2388家加入配送网络,配送率达到70.8%;共查处涉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案件202起,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起。

  昨天下午,市工商局通报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处的十大典型案例。

  据了解,下一步,我市工商部门还将继续深入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行动。

  从11月份开始,重点在全市食品副食品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集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商品市场快速定性检测力度,集中查处经销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扭转问题食品多发的局面,并力争在11月底前实现“两个100%、一个彻底”的专项整治行动目标。

  此外,还将积极探索电子化监管的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方式,利用中国电信所具有的网络与平台的技术优势,减轻企业负担,提升监管效率和能力。

  冯亮 蔡小龙

  1、无照制售水产品案

  在专项行动期间,瓯海工商分局依法查处一起无照制售水产品案,在瓯海区梧田街道林村西巷一厂房内现场查获库存和正在晾的黄鱼鲞0.8吨。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黄文杰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10万元。

  经查明,黄文杰自去年7月15日以来,未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擅自在该厂房内无照加工黄鱼鲞等水产品。至案发之日,共计销售黄鱼鲞28443公斤,销售价格为4元/公斤到20.5元/公斤不等,合计销售金额101万元。加上现场查获的黄鱼鲞,合计违法经营额达103.9万元。

  2、无照经营“问题猪肉”案

  9月17日,龙湾工商分局执法人员依法查处了位于龙湾区海滨街道教新村廖宅巷的一个猪肉加工场,现场查获、销毁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1.5吨。

  经查明,当事人张绵会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卫生部门核准登记,于今年1月份开始擅自从事猪肉加工,其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三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无证照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的行为。

  龙湾工商分局已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3、经销不合格大米案

  今年1月初,当事人孙秀麟从江西省南昌市购入85吨晚籼米,当月以每吨2240元的价格,将其中3吨销售给龙湾区红星酿酒厂作为黄酒生产原料,另有7吨销售给龙湾区海滨街道沙北村一粉干厂作为粉干生产原料,两项共计销售额22400元。1月23日,龙湾工商分局查获该案。经市粮油产品质量检测站检验,上述85吨晚籼米为不合格大米。

  当事人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之规定,构成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之违法事实。据此,龙湾工商分局依法对当事人处以罚款6万元。

  4、无证经营注水牛肉黑窝点案

  平阳县麻步镇东坑村王氏祠堂旁有一个宰牛窝点,长期非法加工、销售注水牛肉。9月26日凌晨3时,平阳县工商局执法人员一举端掉这一偏僻窝点,当场依法查扣注水牛肉300多公斤。

  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该窝点环境阴暗潮湿,各种牛的内脏和骨头杂乱堆放,地下污水横流,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恶臭味。一头已屠宰完毕的水牛四脚朝上,胸部被切开一个洞口,当事人正在用塑料水管呼呼地往洞内灌水。据交代,用塑料管将水注入牛的心脏,再通过血管扩散到全身,每头牛一般可注水15余公斤。

  面对执法人员,当事人张少平无法出示工商营业执照,显然这是个私屠滥宰的窝点。经查实,截至案发,当事人共屠宰55头牛,从中非法获利16500多元。

  目前,该局正对该案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5、非法提炼“地沟油”案

  乐清市工商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在该市淡溪镇桥外村现场查获一个非法提炼“地沟油”的窝点。

  走进窝点,酸腐臭味令人窒息,屋内摆放着四个满是油污的大铁桶,其中三个装满已加工好的地沟油。另一个未加盖的桶里装着浑浊的黑色液体,这是尚未加工的原料——泔水。铁桶边上支着一口大油锅,屋子里到处是黑腻的油垢。当事人徐能英就是用这口大油锅,将收集来的泔水不停地加热烧煮。泔水经持续加热后,锅面上会慢慢浮起一层层脏兮兮的油花,用勺子将它们撇出来放进桶里,就是成品“地沟油”了。据徐能英交代,加工“地沟油”的原料泔水都打捞自各个酒店、餐馆的下水沟,有人会上门收购加工好的“地沟油”。

  该局执法人员当场依法查扣了泔水、地沟油和加工工具。目前,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6、无照经营冷冻软包装食品案

  10月12日,全市开展取缔无证无照小食品大行动,鹿城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当天查获一起无照经营冷冻软包装食品案。

  经查明,今年8月16日开始,当事人姜建军在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擅自租用鹿城区藤桥镇垟岸村办公楼,作为冷冻软包装食品的生产经营场所。他购置冰淇淋成型机1台、不锈钢工作台2台、封口机1台、冰柜1台、电饭煲2只及一批原材料,招聘8名工人,生产软包装食品销往江西等地。至案发时止,共生产软包装食品246箱,已销售114箱,计经营额10010元。

  当事人的行为已违反《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二条、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三条第三项之规定。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7、假冒“雪碧”汽水案

  10月26日,瓯海工商分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在瓯海区郭溪镇黄桥村一食品批发店查获2388瓶假冒“雪碧”汽水。

  10月23日,黄桥村一食品批发店通过一上门推销的业务员,以较低的价格购进“雪碧”汽水199箱,每箱12瓶,每瓶1.25升。次日,店主发现该产品包装粗糙,疑为假冒产品,于是向工商部门举报。

  经执法人员查看,该批汽水外包装上也标注有“雪碧”、“Sprite”注册商标和“食品生产许可证号:QS330006010125”等,标称生产商为“杭州中萃食品有限公司”,标注地址为“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八号”,瓶口喷码为“20070526K、HZ11:41B2”。与正牌“雪碧”汽水相比,外包装很相似,但饮用口感有所不同。经杭州中萃食品有限公司检测与鉴定,该批汽水被判定为假冒产品。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8、经销二氧化硫严重超标食品案

  9月21日,乐清市工商局柳市分局执法人员在柳市中心菜市场批发摊点查获一批二氧化硫超标食品,现场查扣二氧化硫超标的去皮芋头、土豆、绿豆芽共计925公斤,焦亚硫酸钠5250克。

  当天凌晨3时30分,该局执法人员来到柳市中心菜市场,对李美英、江卫、陈小春的批发摊点进行突击检查。在江卫的摊点扣留去皮芋头500公斤、去皮土豆50公斤和焦亚硫酸钠1250克;在李美英销售的摊点扣留去皮芋头175公斤、焦亚硫酸钠4000克;在江西人陈小春的摊点扣留绿豆芽200公斤。后经温州市质检院检测,上述食品二氧化硫成分严重超标。

  目前,该案已经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9、利用霉变大米加工年糕案

  9月6日,苍南县工商局在该县龙港镇西河村查获一起生产销售不合格年糕案件,当场查扣涉嫌变质大米2600公斤,含二氧化硫年糕成品300多公斤,漂白剂焦亚硫酸纳40公斤。

  案发时,苏某的生产场地一片狼藉,靠墙放着一台破旧的手工制作年糕机,在其后的竹架上一字摆开100多条年糕成品,散发出阵阵酸臭气味。现场还发现72袋大米,总计2600公斤,这些大米呈黄色,霉味很重。在屋子的角落边,一只袋子内装有40公斤焦亚硫酸纳。据调查,霉变大米是加工年糕的原料,焦亚硫酸纳是用来漂白年糕的。

  经苍南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该批年糕中二氧化硫含量严重超标。鉴于当事人涉嫌构成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现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0、无证加工鱼翅案

  10月17日,瑞安市工商局商城分局在该市东山街道中埠村查获一起无证加工鱼翅案,当场查扣鱼翅125多公斤。

  经初步调查,当事人李松付未取得卫生许可证及营业执照,自今年6月1日开始无证加工鱼翅,至案发之日止经营额已达20多万元。其行为已违反《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三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无证照生产。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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