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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保险箱大盗”入狱十余年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6日15:23 新民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潘文婕记者袁玮)沪上一特大系列盗窃保险箱案落槌,日前徐汇区法院对两名重庆籍盗窃团伙成员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光毅和黄黎犯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和12年,均被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5万元和4万元。 陈光毅系重庆来沪打工人员,因找不到工作常常手头拮据。去年年初,他找到同乡,经过多次密谋和分工,开始对多家单位的保险箱实施疯狂盗窃,作案地横跨上海和浙江。 去年5月19日凌晨,陈等人携带作案工具至漕宝路一医院内,撬开医院保险箱,窃得现金9.7万元。 同年5月21日凌晨,陈等人流窜至浙江省东阳市一医院内,撬开保险箱,窃得现金2000元。随后,陈等人又至东阳市一制药公司内,撬开保险箱,取出现金3万余元,后因民警接报赶来抓捕而盗窃未遂。 同年12月28日凌晨,陈光毅等人至本市宾阳路50弄1号商务楼内,撬开两家公司数只保险箱,窃得现金共计88657.45元,以及总价值6740元的笔记本电脑、电脑显示器等财物。 今年4月,刚刑满释放的21岁的黄黎也参与盗窃。4月12日凌晨,陈光毅、黄黎等人来到真北支路一家房产公司内,窃得中华牌香烟2条、熊猫牌香烟10条及现金9430元,同时还将该公司保险箱运至他处撬开,从中窃得现金18万元。 4月6日凌晨,陈等人来到真大路501号一建材仓库内,在准备撬开保险箱时被仓库保安发现,随即逃离现场。后两人被警方逮捕。至此,陈光毅参与盗窃共计42万余元,黄黎参与盗窃共计20万余元。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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