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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无人问津 离开有人收费 涉嫌乱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6日17:07 汉网

  汉网消息(记者彭学武 实习生何文梅)停车时看不到管理员,准备推车离开时,却有人伸手索要停车费。近日,多名读者致电晨报,称在一些医院、商场等门前停放摩托车、自行车时,常遭遇先停车后收费。该做法是否合理?他们是在乱收费,还是在规避责任?

  记者调查:

  先停车后收费已成惯例

  12日中午,记者前往同济医院办事,将摩托车停在门诊部门口,没人告知要收费。半小时后记者准备推车离开时,一中年妇女走过来要收1元停车费。记者询问为何不事前收费,对方称这是惯例,“我们一直都这样”。

  随后几天,记者在武大人民医院、市三医院、群光广场、街道口流行视窗、亚贸天桥下等多个自行车停车场了解到,这些地方的收费标准与同济医院差不多,也都是先停车后收费。这些地方每天的停车量都很大,收入可观。

  律师说法:

  车辆丢失索赔难

  今年9月初,家住街道口的刘先生将自行车停在附近的流行视窗门口,等他取车时自行车被盗了。这辆车是刘先生花110元买的,经与管理员协商,管理员赔了70元。

  家住汉口的梅女士就没有这么幸运了。她在硚口一超市门前停放的自行车丢失后,管理员不认账,“我又没有收你的停车费,凭什么负责”。

  对此,湖北成和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畅指出,由于管理员在事后收取停车费,车主没有任何存车凭证,依据《合同法》的规定,管理员没有预先收取存车费,一旦车辆丢失,他们可以没有合同关系为由,规避看护责任,这给车主索赔带来难度。

  市物价局:

  后收费涉嫌乱收费

  昨日记者将此事反映到市物价局,该局收费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后收费的行为涉嫌乱收费,对此车主有权拒交。

  该负责人称,目前市物价局只对报批的停车处有管理权,主要是针对机动车停车场。医院和商场门前的自行车停车处,他们一般不会批准,多是单位自行设置,收费也是单位的市场行为。设置停车处确实对车辆秩序混乱和车辆被盗起到了缓解作用,但在人员配备、收费标准、方式等方面不太规范,存在一些乱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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