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本市判处首例开设赌场案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6日23:20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 棋牌室女老板眼看生意清淡,“转行”当起了赌博网站的代理人,“开业”半年多从赌客的赌注中抽取佣金2万余元。昨天,这名女老板被闸北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据悉,这是上海首例以“开设赌场罪”的新罪名判决的案件。

  今年57岁的陈某原本在家中开棋牌室,但这几年小区附近的棋牌室越开越多,她家的生意日渐清淡。今年春节过后,她向麻将“搭子”抱怨夫妻双双没有工作,儿子上学费用越来越高,不知道干什么行当赚钱多。麻将“搭子”向她透露了一个网址,让她替那些赌客在该网址上下赌注,每月能有不错的收入。此后,陈某就当起了赌球网站的小“代理”,按照千分之五左右的比例抽取佣金。今年9月,7人在陈某家中赌球时被警方抓获。经查,陈某非法获利2万余元。

  相关链接:开设赌场罪,是从赌博罪中分离出来的新罪名,11月6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三)》中对该罪的定性、量刑等进行了规定。

  开设赌场罪,表现为营业性地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开设“网上赌场”,也被认定构成此罪。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作者:吴蓉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