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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龙”救火淹邻家两万解开“心头结”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7日00:18 扬子晚报

  本报讯 下关法院昨日妥善调解一起因失火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案,成功化解了邻里纠纷。一场本来会让双方当事人都遭受损失的纠纷,有了一个妥善的结局,两位邻居最终握手言和,邻里关系也归于和谐。

  原告吴某与被告赵某均住在下关某小区,吴某夫妇住楼下,赵某夫妇住楼上,两家平时来往不多,关系不太密切。今年8月的一天,楼上赵家突发大火,消防队员及时赶到,很快采取措施扑灭了大火。火灾给赵家带来巨大经济损失的同时,也给楼下的吴家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救火过程中,大量消防用水顺着墙壁、楼板渗漏到楼下,导致吴家墙体全部开裂,地板、房门变形,家用电器进了水后无法使用,衣物也受潮发了霉。事故发生后,两家也曾平心静气地就赔偿问题进行了协商,因数额差距太大,多次协商没有结果,两家关系也因此不断恶化。多次争论无果后,今年10月,吴某就此案诉至下关区法院,要求赵某赔偿自己的各项损失共计8万元。

  案件审理中,当事人情绪对立互不相让,首次庭审时双方虽均口头同意调解但并无调解诚意,调解工作难以进行。面对这种情况,办案法官并不气馁,没有就案办案一判了之,而是从案件的来龙去脉仔细分析了双方当事人的心理状态、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立足于修复双方关系、利于今后邻里和睦,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分别做工作、以谈心为突破口的分步调解法。据了解,法官先后8次约谈双方当事人,对其宣讲其中的利害和法律法规,化解他们的纠葛和恩怨。最终,双方当事人终于明白了旷日持久的诉讼,不仅使他们面临着日益复杂的案情和赔偿,而且还面临着每天新产生的各种损失,比如房屋的折旧费等。承办法官昨日再次主持双方调解,双方当事人的态度有了根本转变,两家互让互谅,达成了一致的赔偿意见,由吴某一次赔偿赵某各项维修费用2万元。经过主审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这场看似打了“死结”的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积怨极深的邻居终于握手言和。(关研 夏行 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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