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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火灾歌厅法人自首 县政府拟每人赔13万余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7日08:30 无锡日报

  本报河北消息 14日承德“蓝天足疗馆”发生火灾事故,死亡的11人中,有9人是“蓝天足疗馆”人员,2人是与“蓝天足疗馆”为一体的“歌都”歌厅的工作人员。目前,“歌都”歌厅投资者财产已被冻结。另据了解,蓝天足疗馆尚未办理合法手续,“歌都”练歌房的法人为当地的村委会主任,已经投案自首。

  足疗馆未取得合法手续15日,公安部法医对尸体进行尸检,11名遇难者中,承德县2人,承德市平泉县2人,承德市围场县1人,黑龙江呼兰县2人,辽宁本溪1人,辽宁朝阳3人。来自黑龙江呼兰县的郑新婷是足疗馆的老板,在火灾中死亡。

  承德县相关部门发现,失火前,足疗馆尚未正式营业,正在培训人员。而且,足疗馆未取得合法手续。

  同楼内练歌房老板自首据承德县副县长陆文龙介绍,“歌都”歌厅与“蓝天足疗馆”是各自经营的主体,但由于“歌都”歌厅是与“蓝天足疗馆”为一体的二层建筑,足疗馆在歌厅左侧只有几间房,而且歌厅也有被烧的痕迹,报警人员报警时也说的是歌厅失火,县里向上级部门汇报时也报成了“‘歌都’歌厅发生火灾事故”。经调查,初步认定是“蓝天足疗馆”失火殃及歌厅。歌厅的老板为当地人,此人为县城所在地下板城镇东窑村村委会主任田玉民。据了解,田玉民在失火事件发生的当天上午9时左右,已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现已被刑事拘留,部分资产已被冻结。政府拟出先行垫付赔偿方案目前,承德县政府已经拟出了先行垫付的赔偿方案。记者在刚打印好的“协议书”上看到以下描述:此事故原因正在调查。死者死亡应由业主负责赔偿,据初步调查业主基本没有赔偿能力,业主资产虽已被查封,但资产变卖需一定时间,死者赔偿费用由承德县政府先行垫付。

  县政府提出的赔偿方案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三项总计人民币13.4235万元。

  在协议中还规定,“乙方放弃今后再主张任何权利。”

  15日下午,死者张岩户籍所在地的乡领导已经找到他的家属,表达了县政府的意思,但张的父亲张文左表示不能接受这样的赔偿方案。

  据承德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闫宗科介绍,截至15日17时30分,11名遇难者中已有8名遇难者家属抵达承德县,其中1名遇难者家属已和县政府签订了赔付协议,县政府正在积极寻找另3名遇难者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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