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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前被诊死亡男婴复活 抢子风波闹得沸沸扬扬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7日08:30 无锡日报

  本报综合消息 4年前,四川南充嘉陵区桃园乡的刘海燕,在嘉陵区龙蟠某卫生院顺产一男婴,被医生诊断为“缺血缺氧性脑病”死亡,并开具了婴儿死亡的证明。4年后,刘海燕夫妻听说当初死亡的孩子至今还活着,便将扶养方告上法庭。由此引发了一场“抢子”风波。

  15日,这场在全国都闹得沸沸扬扬的“抢子”风波,被搬上了嘉陵区法院。

  “抢子”上法庭15日的庭审在能容纳数十人的第一审判庭进行,因此事在当地闹得众人皆知,双方亲戚纷纷前来“助阵”,就连法院附近的一些居民也来“凑热闹”,法庭座无虚席,很多人不得不在外等候。

  庭审中,原告代理律师首先简单陈述了事情经过:2003年4月23日,原告在医院生育一子,经医院诊断患脑积水、缺铁缺氧性疾病……4月25日,原告带孩子到该院治疗时,出去给小孩买白糖回来,负责治疗的医生杜某,告知孩子病情突然恶化死亡,并出具死亡证明。2006年12月,原告称听到本镇众多人传闻,孩子已被邻近龙蟠的任国平夫妻“收养”,已在龙蟠镇派出所上户,取名“豆豆”(化名),如今身体健康,容貌与原告二人相似。经多方走访调查,证实小孩系原告亲子,向被告(至今无生育能力)多次主张归还,均遭拒绝,只好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原告系豆豆生身父母。

  孩子是否遗弃孩子到底是不是原告刘海燕夫妻所生?如果是的话,当初是不是构成遗弃?在法庭上,原告、被告都提供了大量证据来佐证。

  原告提供的证据包括,2003年4月在医院生下该婴儿,被告收养该婴儿的地点、时间,医院当时的关系背景。原告称这些证据均证明豆豆就是自己所生。被告首先承认豆豆是自己在医院外面捡的,但指出,孩子系原告看到有病后主动放弃抚养,并由被告在医院不远处捡到的。为证明这点,被告同时提供了3位证人。原告不承认孩子属遗弃,称当初是由医院的误导才误认为孩子死亡,放弃了孩子,在主观上绝不会放弃自己的亲身骨肉。

  谁抚养待判最后陈述时,原告向法院提出,被告与豆豆既不是法定的收养关系,也不是《收养法》实施前的事实收养关系,而且被告也承认原告系豆豆生身父母的事实,恳请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被告认为原告遗弃属实,并且豆豆已与被告产生了良好的感情基础,加之被告经济条件、生活环境便于孩子成长,恳请法院判决孩子继续由被告抚养,只待下一步完善收养手续。

  法院最后当庭宣判,孩子系原告生身父母双方无异议。对于孩子的去向,审判长当庭建议,一是交还原告抚养,由原告对被告进行经济补偿;二是由被告继续抚养,原告享有随时探视的权利,两家共同培养孩子成长。但最后因双方都不想放弃抚养权,法院只好宣布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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