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酒吧艳遇原是劫财陷阱 受骗者迁怒酒吧索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7日08:42 汉网

  汉网消息(见习记者白丽)酒吧里“邂逅”美女陪酒,一场酒喝下来,不仅人醉如泥,身上钱财也被掏空。受骗者因此迁怒酒吧管理不善,欲向其索赔。

  陈梦林27岁,云梦人,19岁来汉打工,现在已经是一家房地产公司项目经理。

  上月底,陈梦林请两名客户到台北路“老友记”酒吧,3人坐下不久,两位打扮入时的美女不请自来,称自己是在校大学生,主动和陈梦林这桌人搭讪。

  陈梦林心中暗喜,欣然邀两美女共饮,美女也不客气,大大方方地坐下,从自己包里拎出两瓶洋酒,称这是“高级洋酒”,口味好、档次高。

  喝下美女的“高级洋酒”,陈梦林3人顿时烂醉如泥。等他们被酒店工作人员摇醒,两美女早已不知去向,随着美女一起消失的,还有3人身上的钱包。

  艳遇原来是陷阱!3人懊恼不已。他们认为,女骗子是在酒吧里行骗,酒吧老板监管不力,要赔偿他们损失的7000多元财物。

  酒吧老板连称蛮冤枉,表示女骗子行骗他们完全不知情,还以为陈梦林和她们是朋友。这种骗局难得控制,岂能让酒吧担责?

  湖北多能律师事务所张国岭律师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陈梦林在酒吧消费,酒吧经营方有义务保障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因此,陈等人被骗,酒吧方负有一定的责任。但张律师也表示,陈等人被骗,主要还是由于自己轻信他人所至,主要责任还得自己承担。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