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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协商收费”难协商 谁来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8日01:24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赵丽莉)11月17日是西安市集中供暖的第三天,但有一些居民仍难以享受到暖意。记者在这些小区采访时了解到,诸如此类的小区未供暖的原因主要就是因物业收的取暖费居民认为偏高,双方协商无果,许多住户不愿交供暖费,物业公司才不供暖。不少居民质问 :“协商收取的供暖费到底谁说了算?谁来监管物业收取的供暖费?”

  昨日,记者先后走访了多个小区,发现凡是市政集中供暖的小区,许多供暖问题并不是供热单位没供暖,供热单位供热到相关交换站后,物业公司再供热到各用户家中,因物业公司要加收各项成本费用,业主交纳的供暖费要比4元/平方米高。居民反映大唐世家的费用达到了10.48元/平方米,居民意见很大无法供暖;精典四季花园全天24小时供暖,物业公布的成本14元/平方米,居民不同意,经过多次协商最终决定按照7元的单价进行收取。还有很多小区的物业公司和业主难以就此达成一致意见,一部分用户不愿交供暖费,物业公司就因此不供暖,导致业主怨言不断,物业公司也只能喊冤。

  西安市物价局明确规定,对供热企业只能供到小区(楼宇)供热交换站的,交换站发生的费用由最终用热人负担,其收费标准暂由交换站管理者和用热人代表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协商确定。交换站管理者定期向用热人公布收支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同时,住宅小区、写字楼等自备锅炉供热的价格由供热人提出收费方案,在征得用热人代表(指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以及其他使用人代表)同意后收取。

  但在供暖费的协商上,许多物业公司和业主常常难以达成共识,成为难以供热的矛盾焦点。记者就此采访了物价部门,物价部门称对此没有具体规定,目前也无法作出调控,只能要求物业公司公示供暖费情况,公开、透明地收费。“物业公司和业主肯定都是各说各有理,供暖费协商不到一起,由谁来协调?谁来监管?我们也希望能有相关的供暖收费协调部门,或有相关的配套政策,让大家尽快取暖,明明白白地取暖。”许多家中仍未供暖的用户急盼供暖纠纷能得到早日解决。“每年供暖都会出现诸如此类的问题,我们希望政府相关部门也能对此有解决措施,对物业收取供暖费能建立一个监管规定,让大家都能安心、顺利地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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