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渭南在矿山企业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8日02:04 三秦都市报

  本报渭南讯(记者 冀晓菊)渭南市决定在全市矿山企业率先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拒不参加或不足额投保的企业,将被责令限期整改。今后,煤矿井下职工及受雇于各类矿山企业的农民工都将免除后顾之忧。

  矿山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的具体规定是:由矿山企业(雇主)为其所聘用人员向保险公司投保,并按照一定的费率交纳保险费。当员工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保险单所载明的被保险人(雇主)的业务工作中,因遭受意外,或患与业务有关的职业性疾病而致伤、致残或死亡时,由矿山企业(雇主)根据劳动合同和有关规定须承担的医疗费及经济赔偿费用,将由保险公司在保险单约定的赔偿限额内向受害员工或其家属赔付。

  矿山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行分级属地交纳和监督,即:市属以上企业在市人保财险渭南分公司交纳,市属以下企业在县级人保财险公司办理,外来渭南地区的施工队伍的保险按上述规定执行。

  据介绍,渭南市是全省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重点地区之一,企业种类多、数量大,生产条件普遍较差,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形势严峻。实行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可以把本应由矿山企业承担的赔偿责任、以及政府承担的应急救援费用“转嫁”到保险公司,大大减轻了企业、政府的经济负担和社会压力。

  渭南市政府要求各级安监和行业主管部门确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及时掌握所辖矿山企业投保情况,对拒不参加或不足额投保的企业,职能部门要责令限期整改,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安全检查工作考核内容,列入矿山安全整治、安全监管范围。各级各部门设有执法监察支队(大队)的,要在日常执法监察、检查中,把投保情况的检查作为重要内容。渭南市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专人进行督查。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