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倚老卖老拒绝执行法院生效判决 七旬翁赖账被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8日12:04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何健华 通讯员黄顶峰)11月15日,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在执行一起拖欠物业管理费纠纷案中,年已七旬的被告黄某倚老卖老,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结果被处以罚款1000元。

  黄某是南宁市北湖安居小区业主,因拖欠2002年1月至2006年4月的物业服务费,2000年7月至2006年4月的水费而被广西春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春风物业公司)告上法院。经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黄某应支付给春风物业公司物业服务费、水费、物业服务费违约金、诉讼费合计4674.02元。因黄某未履行法律义务,春风物业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

  西乡塘区法院立案执行后,依法向黄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已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黄某一直拒不履行。经查询,黄某购买有40000元国库券。

  11月15日,执行人员再次通知黄某到法院,指出其行为属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违法情形,督促其自觉履行。此时,黄某辩解说其已向人大申诉,一切待有结果再说。执行人员一再耐心解释相关法律,但黄某自恃年高,掏出老年证,倚老卖老,认为法院不会对其动真格,还在办公室大吵大闹。后经合议决定,对黄某处以拘留15天,并罚款1000元的决定。

  在送往拘留所途中,执行人员仍不厌其烦地做黄某的思想工作。到拘留所后,黄某面对厚重的铁门,才幡然悔悟,终于放下面子承认错误,并保证3日内自动履行判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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