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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结婚但想当母亲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9日08:30 无锡日报

  “我不想结婚,又很想当母亲。”怀着这样的执著,现年37岁的陈娟(化名)经过种种努力后终于如愿以偿,依靠试管婴儿技术在3年前生下了儿子。陈娟“非婚生育”的选择,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和争议。

  陈娟从农村老家来到贵阳闯荡,她与一名贵阳男孩曾坠入情网。就在她盼望早日步入神圣的婚姻殿堂时,却无意中发现男友和别的女人走在了一起。她越想越伤心,吞下一瓶安眠药,幸亏被及时发现得以生还。不久,陈娟离开贵阳到深圳打工。经过此次打击,陈娟对婚姻失望了,但女人的天性让她有了做母亲的梦想。经慎重考虑,她在一家医院接受了试管婴儿手术。确定怀上孩子后,陈娟回到贵阳待产。在此过程中,作为计划外生育,她被计生部门罚款两万元。陈娟至今仍对自己当初缴纳的2万元罚款耿耿于怀。“我并不想结婚,可我有当母亲的权利,所以才会通过这种方式来生孩子。”

  据记者了解,如今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地,选择独身的女性并不鲜见,其中一些女性十分希望通过“非婚生育”来实现当母亲的梦想。据报道,上海市2001年非婚生子女为18名,2002年增加到43名。

  有关人士指出,“非婚生育”还可能带来一系列法律后果。比如,即使是从精子库提取精子,通过试管婴儿术生育的孩子,也有享受父爱、接受父亲教育的权利,其有没有权利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如果母亲意外死亡,这个未成年的孩子该由谁来抚养?独身女性通过“非婚生育”有了孩子以后,因为其他原因不再倾向于独身,结婚后其丈夫也想要属于自己的孩子,怎么办?

  据记者了解,早在几年前,有的地方便开始尝试从立法上对独身女性“非婚生育权”予以保证。有关人士指出,从欧美等西方国家的状况可以看出,随着社会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今后不结婚的女性将日益增多,既然这一现象已是不争事实,就应从法律法规上对“非婚生育权”加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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